女子腰疼看病遭医生强奸 以检查为由脱下裤子
警方出具的鉴定通知书复印件显示,黄女士的阴棉上的精斑来自薛某的可能性大于99.9%。
医院不可推卸民事责任
医生在诊室内对患者实施犯罪,医院没有尽安保义务
律师说法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案中,受害人黄女士阴棉上的精斑99.9%来自于薛某,已经表明薛某涉嫌强奸罪。而医疗上的配合,与受害人被强奸时是否主动配合,并不能成为参考的因素。恰恰相反,薛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更加隐蔽、更加狡猾地实施强奸的行为,对医院和医生的形象造成很大的影响,情节更加严重。
朱律师称,受害人除了可向薛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可要求薛某所在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朱律师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医院的医生在上班时间,在诊室内对患者实施犯罪,医院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安全保证义务,具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
警方通报
嫌疑人在江苏落网
新快报讯记者刘操通讯员白公宣龚宣报道白云警方昨日通报:5月16日,白云区嘉禾街辖内发生一宗强奸案,警方经过细致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薛×华(男,65岁,江苏人),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5月16日10时许,白云警方接报嘉禾街某医院内发生一宗强奸案,女事主黄某(43岁,四川人)自称在医院骨科诊室内看腰伤,诊治结束后被出诊医生强奸。民警现场将涉案医生薛×华控制,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5月22日白云警方向区检察院呈请逮捕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未予批准,警方依法释放嫌疑人薛×华。随后,白云警方继续开展调查,进一步收集完善证据并再次向检察院呈请逮捕,6月25日检察院批捕。7月21日,白云警方在江苏省扬州市将嫌疑人薛×华抓捕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敢告诉女儿,
多次想到轻生”
事发一个多月后,黄女士的精神状态非常差,每日以泪洗面。“我只能待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上班,两个月就瘦了十六七斤。”黄女士说。
据了解,今年43岁的四川人黄女士早年与丈夫离异,目前独自一人在嘉禾附近一工厂做点手工维持生计,15岁的女儿在寄宿学校读书,每逢周末,女儿便回家看望母亲。近段时间,看到母亲精神憔悴,不明真相的女儿总会劝说母亲注意身体。“我不止一次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可每当想到自己女儿,便又忍了下来,现在只能寄希望法律可以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黄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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