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带智障妹妹出嫁33年不离不弃

喵酱| 2014-06-11 09:43:26
阅读()

丁金华和丈夫刘建国悉心照顾智障妹妹(中)不离不弃

 

33年前,为履行对母亲的承诺,青山区工人村街桥头社区居民丁金华带着智障妹妹出嫁。33年中,不管多艰难,丁金华和丈夫始终把这位娘家来的智障妹妹当作至亲,精心照料、不离不弃。

 

“我也叮嘱孩子,如果我们‘走’在她前面,一定要继续照料他,别让她受委屈。”昨日(6月10日),65岁的丁金华眼眶湿润,握着妹妹丁春仙的手说。

 

年长五岁的姐姐向父母保证

 

“我就是结婚,也要把她带着”

 

白净的皮肤、乌黑的头发,穿着鲜亮颜色的T恤,走起路来咚咚直响,60岁的智障残疾人丁春仙,看起来比姐姐丁金华和姐夫刘建国年轻很多。“乐乐的身体可比我们好多了。”头发已花白的丁金华笑说,乐乐是丁春仙的小名,最近几年,乐乐比自己还“能干”。

 

丁金华原来住在汉口六渡桥。“两岁半以前,乐乐蛮聪明,看见家里人洗衣服,她还会帮忙拎搓板来。”丁金华说,后来有次,大姐抱着乐乐时,不慎让她摔落在地,头部受伤严重。姐姐惹下大祸,没有及时跟家人说,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丁春仙智力残疾,连脊椎也变形了。成人后,丁春仙被鉴定为智残二级,身高仅有1.4米多。

 

这让丁金华的母亲一直觉得愧对乐乐。母亲时常念叨,几个姐弟长大了,一定要带着乐乐,别让她受委屈。

 

1969年,20岁的丁金华进入青山轮渡船厂当工人。当时,能当上工人是不少人羡慕的事,可父母亲却在丁金华去青山的头一晚泪水涟涟。丁金华觉得奇怪,连忙问原因,母亲说,因为丁金华的姐姐、弟弟已相继成家,怕丁金华上班结婚后,乐乐以后就没人照顾了,“我们以后走了,不晓得她靠哪一个?”丁金华当即安慰母亲说,“你们放心,我会照顾她一辈子,我就是结婚,也要把她带着!”

 

朴实姐夫写下决心书

 

“我会像对亲妹妹一样爱护她”

 

30多年过去,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稿纸,一直被丁金华精心保存着。

 

昨日,她小心翼翼从抽屉中取出一个布袋,从布袋里又拿出结婚证。打开结婚证,写满字的稿纸正夹在其中。记者看到,这张发黄的稿纸上,字迹已显模糊。抬头是三个字“决心书”,落款的时间是1981年2月9日,署名为刘建国。

 

这份决心书内容除了前面3条承诺要照顾好家庭、改掉吸烟习惯外,最显眼就是第4条内容:“夫妻俩有义务抚养病残妹妹,不能推脱……始终如一(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关心她、爱护她、帮助她,做好家务事,关心她的吃、穿等等一切,总之让爸爸妈妈放心。”

 

“写这封信,是为了让她相信,我一定会照顾她们姐妹俩。”昨日,72岁的刘建国说起33年前的这封决心书,脸上竟有些羞涩的表情。

 

原来,丁金华进厂上班后,踏实肯干,没过多久就成了车工班的班长。长得漂亮又能干,她顿时成了厂里男工们心仪的对象。

 

“有打电话的,有写封信的,还有在工厂大门等的……”丁金华笑着回忆,但她都不太愿搭腔。碰上几次三番上门的,她便如实相告:我结婚,要带着智障妹妹。这句话“吓跑”了不少追求者。

 

到1980年,丁金华已经31岁,仍是孑然一身。当时厂里的书记颇为她着急,于是将38岁的刘建国介绍给她认识。

 

可谈了一年多恋爱,丁金华始终有些放心不下,“我真是怕拖累了他,怕他后悔。”憨厚的刘建国,于是写下了这份《决心书》,塞到了丁金华手上。刘建国还赶到汉口,向她的父母当面保证,一定会照料好娘家来的这位妹妹。这让丁金华分外感动。

 

1981年4月,刘建国和丁金华结婚了,婚后第三天回门,丁金华就把乐乐接来青山。结婚后没过几年,父母陆续过世,丁金华和刘建国夫妇成了乐乐在这世上的依靠。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