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制定药品安全刑案司法解释
喵酱|
2014-03-21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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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昨天,最高检召开会议回应了代表委员的期待。
据了解,为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入罪和量刑标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近期,最高检还将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既要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又要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注意发现相关监管、执法、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线索,打掉背后的“保护伞”。
针对当前反映强烈的涉医犯罪问题,最高检强调,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聚众打砸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职业“医闹”故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
会议透露,检察机关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并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尽最大努力挽回经济损失。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
最高检强调,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更加重视依法核实和排除非法证据,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司法权滥用,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来源:南方都市报)更多新闻请阅读:我们拿什么去相信药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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