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高龄孤老等将优先入住公办养老院

喵酱| 2014-01-02 1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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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3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提倡大中城市市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开展改革试点,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老人、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针对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通知指出,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发挥面向社会示范培训、调控养老服务市场、化解民办养老机构因暂停或终止服务导致的老年人安置风险等作用。

 

通知还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

 

■追访

 

入住北京公办养老院将须评估资格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政府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办法”。今后,北京公办养老院将重点为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和低收入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老人在入住公办养老院时须经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评估。

 

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规划,今后,每个区县将建有一所不少于400张床位的区级养老机构,以及一所不少于200张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特殊护养院,同时还将加大政府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改革力度,改造乡镇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向周边社区托老服务提供支撑,重点为本地域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大幅提高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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