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单独两孩”最快明年初实施 为“普遍两孩”探路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昨天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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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调整生育政策?
顺应群众期盼有必要调
受国务院委托,卫计委主任李斌就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说明。
李斌说,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我国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她说,我国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115以上,2012年仍高达117.7。
李斌提出,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尊重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有必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当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2
决议起草经过哪些过程?
国务院5年前启动调研
2008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调查研究,进行了多方案的比选,征求了多部门的意见。
今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深化研究,完善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专题讨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卫计委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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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草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决议草案提出,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决议草案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力度,广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