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意代表掌掴护士引公愤下跪道歉

vivi19| 2013-12-04 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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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意代表掌掴护士引公愤

 

11月27日,台湾桃园县芦竹乡民意代表王贵芬因不满医院护理人员拒绝在电话中透露父亲病情,盛怒下跑到医院掌掴护理人员。王贵芬掌掴护理人员一事在台湾引起公愤,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台联合会(全联会)第二天召开记者会谴责医疗暴力,呼吁“立法院”尽速修法,将医院暴力改列公诉罪、加重刑责,给护理人员安全执业环境,捍卫护理人员尊严。

 

此外,桃园龟山分局说,全案依伤害罪嫌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11月28日下午4时,桃园地检署传唤双方到案接受侦讯调查。当晚结束讯问,检方依伤害罪嫌疑要求王贵芬交保新台币10万元后准予其离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贵芬流泪下跪,表示愿意当面道歉,寻求和解。

 

掌掴护士跪求和解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涉嫌掌掴护理人员的芦竹乡民意代表王贵芬,今年49岁,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新闻硕士毕业,先后担任“行政院新闻局”机要秘书、东森电视台制作人、主持人,也在开南、世新等大学兼任讲师。

 

据王的友人称,因为王父母年迈,最近又轮流生病住院,医院照顾和服务选民两头跑,长期这样“蜡烛两头烧”,也许是王情绪不稳定而引发冲突的原因。也有媒体援引王邻居的看法,认为王过去也有过对一些小事情绪激动的表现。

 

据当事医院称,事发前天,王打电话给加护病房,要求护理人员李玮珍告诉其父亲的病情,李表示电话中不便透露病人隐私,建议王到医院,由医生当面说明。11月27日下午,王赶到医院,指明找李。据医院介绍,李随即与王一同进入护士长办公室,王“关上门、拉下窗帘”,打了李两耳光,李当场吓哭。

 

事发后,另一名护士迅速将李拉开,随后院方报警,并协助李到急诊验伤。紧接着,李在医院法务人员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并对王提出伤害告诉。

 

全联会秘书长曾修仪说,依规定,解释病情是医师的职责,且用电话无法确认探听者的身份、动机,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护理师才请王贵芬到院,直接由医师当面说明,不料却因此挨打。

 

据媒体报道,事发当天,派出所接到李的告诉后,就立即通知双方到案接受侦讯。王也在下午3时准时到场,但却并没有完成笔录的制作,随即以“还有会要开”为由离去。事后,有声音质疑警方疑似受到施压与关说,但警方在第二天公开说明,反对这一说法,称王非现行犯,无法强制要她留下来做笔录。

 

事发后,林口长庚医院副院长黄璟隆公开露面,对媒体表示,这是长庚首宗家属暴力案,院方表达最严厉谴责。长庚医院的医护人员也于事发当天在医学大楼的一楼制作巨幅连署看板,签名声援李玮珍,呼喊“反对医疗暴力”的口号,看诊民众也主动签名声援。

 

随着媒体报道,各界也纷纷加入谴责。王终于感到事态严重,在11月28日下午4时许,她现身派出所,反驳称,是因为遭受李姓护理师呛声,一时情绪激动才“动手碰”,强调自己有意道歉和解,对方置之不理。王还解释手机关机是因为遭到恐吓威胁,并怀疑院方刻意泄露其个人资料,打算对医院提出恐吓、泄密的告诉。

 

而晚间结束讯问后,王再次接受媒体采访,态度已经转变,激动落泪,下跪道歉。她表示,如有需要,愿自请辞掉国民党党籍,且表示不再参选。国民党桃园县党部也在当天召开考纪会,对王作出停权一年的处分。

 

台湾如何保护医护人员

 

这起“医院暴力”事件,引发了台湾社会各界,特别是医疗卫生界的关注。实际上,医患纠纷、医院暴力在台湾社会也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并且最近有愈演愈烈的倾向。

 

目前,台湾有关防治医院暴力的法案主要是“医疗法”第24条,其中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扰医疗机构秩序”,违反者将处以3万元至5万元新台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此,台北护理健康大学助理教授、律师邱慧洳专门投书媒体,指出这样轻微的法律后果对层出不穷的医院暴力事件,显然难以产生吓阻作用,因此呼吁增订刑事责任条款。

 

目前台湾有关保护医护人员的规则,主要是卫生医疗主管部门的“医院评鉴”规则和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条件保障规则。其中,前者在2011年最新修订,要求医院“遵守相关法令,并提供合宜教育训练”、“制定医院门禁管制之相关规定”和“订定安全管理作业规范,提供员工安全的工作环境”,但是却没有具体的要求,而且对于49床以下的中小型医院“依然可以选择不接受最后一项评鉴”。

 

而对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条件保障规则,政治大学教授、医改会副董事长刘梅君指出,其实早在2007年“劳委会”就参考英国皇家护理学院政策、日本医院安管机制、国际劳工组织(ILO)工作场所暴力架构等,制定出“医院劳动安全规则(草案)”,其中就包括医院防暴专章共计11条之规定。这一规则的核心,就是通过规定各方责任,例如医院设置必要的安保力量等措施来实现预防和有效制止医院暴力的目的。但由于涉及雇主责任,最后在医院协会抵制、卫生福利部门消极应对的情况下未能通过立法。

 

台医疗卫生界提倡修法

 

台湾医劳盟在今年年初的网络调查显示,急诊医护人员有九成曾遭遇言语暴力,四成遭遇肢体暴力。曾修仪表示,从台湾卫生福利部门的统计来看,从2009年到今年5月,已经先后发生681起医护人员遭受言语或身体暴力的案件,其中以急诊室暴力最为常见。

 

台湾医劳盟理事长张志华也指出,急诊科医师遭遇暴力事件的几率不低,尤其是酒醉者施暴。但是,过去被施暴的医护人员中,坚持提告的不多,曾修仪分析认为,一方面因施暴者道歉心软,而同时,医护人员也怕诉讼程序麻烦。

 

全联会理事长卢美秀说,支持“医疗法”第24条修法将医院暴力由“告诉乃论”改列“公诉罪”,及加重刑责的修正案,盼尽速修法,提供医疗专业人员安全、安心的工作环境,并保障良好的就医环境。

 

“卫生福利部”医事处事发当天也严厉谴责医院暴力,称王贵芬行为已违反“医疗法”第24条。此外,该部门医事司司长李伟强回应有关呼吁称,卫生福利部门正在研究修正“医疗法”,将医院暴力由“告诉乃论”改为“公诉罪”,增订刑事责任部分。“立法机构”的多位“立法委员”也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应的立法作业程序。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苏清泉11月27日说,谴责医院暴力事件,希望尽速完成修法,医院暴力事件应改为非告诉乃论罪。苏清泉担任全台医师公会联合会理事长,他表示,长庚医院该名护士处置符合常规,也是保护病人隐私,却招掌掴,他严正谴责医疗暴力事件,支持护理师提告,也希望检调单位勿枉勿纵。

 

他说,目前医疗院所暴力事件只能依“医疗法”处新台币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希望未来能增订刑责,并改为非告诉乃论罪,纵使被害的医疗人员不愿追究暴力行为,加害者仍会受到刑事追诉,以提供医疗从业人员安心工作环境。

 

事件发生后,台湾社会产生了许多的评论和反思。其实,修订刑事责任,只是事后追惩,为了尽可能遏制医院暴力的发生,则需要医院及有关部门来共同建立一套预防体系。除了建立起事先预防和事后惩治的法律规则体系,更重要的是问题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工作者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荣誉感,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和社会氛围,这才是长久解决之计。(来源:法制周报)更多精彩请浏览:卫计委要求增加保安防医闹:医院称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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