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菜刀抢银行为儿子治病 等不起的“大病医保”
利益藩篱加剧纸上谈“病”
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打破了现行医保运作机制和模式,记者听到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大病保险的种种疑虑,很多工作还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一些专家认为,在政府自己办还是引入商业保险的问题上,《指导意见》明确是“政府主导,专业运作”,但一些地方对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大病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指导意见》提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但一些基层政府却认为,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依靠行政力量强制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甚至认为是“挪用了基金”。
有主管部门、商业保险公司反映,大病保险从中央到地方的推进力度“层层递减”,越往下政府主导的色彩越浓,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发挥作用的空间也越小。一名保险业人士坦言,大病保险的推行中,“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通道都有不同程度阻塞,“政府部门自己割自己的‘肉’确实很难”。
在采访中,一位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倒苦水”,“六部委出台大病保险意见已经一年多,但一些省份没有制定本地区大病实施方案,个别省份甚至表态不想开展。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明确说‘不需要、不开展’。”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国际上没有先例,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服务在大多数地区还没有成熟经验,地方政府对工作推进比较谨慎;二是由于目前新一轮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大病保险相关主管部门职能调整仍未最终明确,影响了大病保险试点的进度。
制度“碎片化”恐积重难返
各界人士反映,在执行伊始,医保制度的城乡分割、三保分立等问题已经影响到大病保险,加之各地推进程度、统筹层次、筹资水平、承办主体均存在诸多不一致现象,大病医保的“碎片化”初现端倪,与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目标极不相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祁祥说,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运作旨在减轻群众负担、严控医疗费用、实现“管办分离”,从而倒逼医改进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但一旦“带病成长”,就难以起到应有作用,反而可能变成又一“顽疾”。
王琬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六部委下达的文件虽明确了各省从实际情况出发,但当前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市之间制度设计都存在差别,城乡之间又存在二元失衡,制度碎片化导致社会公平性、城乡一致性难以体现,可能诱发新的社会问题,长期固化恐积重难返。”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破解医保制度碎片化,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的真正难点在于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特别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引起的医保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的收支差异。中央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打破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消除大病保险的先天不足,“尽早去掉‘碎片化’这颗‘定时炸弹’”。
何时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大病是公众医疗担忧的重头,如果没有“外援”,医治大病的巨额医疗费用很可能压垮一个普通家庭。2012年8月,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当前各地大病保险试点进展总体有序,实现了群众减负担、政府提效率、医院降风险的三方利好。11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全年最高可补偿20万元。但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对推进大病保险仍有种种疑虑,加之现行医保制度存在的城乡分割、三保分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状况,有的地方在实施政策启动之初就出现与国家指导意见不一致,存在“跑偏”倾向。
多位专家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打破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消除大病保险的先天不足,促进大病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来源:经济参考报)更多精彩请浏览:部分省市尝试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