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施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vivijk004| 2013-03-09 23: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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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真饮食是指穆斯林食用的、符合伊斯兰教法律例食物的统称。近日,我国甘肃、宁夏、青海、陕西、云南5省区决定从3月1日起实施共同制定的《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为了实现与世界穆斯林各国清真标准的对接与互认,甘肃、宁夏、青海、陕西、云南5省区在参考国际上有关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于3月1日起实施。


 


我国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穆斯林总人口超过2200万人。由于各地对清真食品的属性和管理等存在不同认识,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清真食品统一标准。2009年,宁夏发布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是此次西部5省区地方联盟之前唯一的地方清真食品认证标准。

据甘肃省民委副主任柴生祥介绍,此次西部5省区共同制定的《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是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为基础,参考国际上有关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在广泛征求各地宗教团体、食品监管及标准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5省区联盟认证标准。5省区在遵守统一认证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清真食品认证规则,分别发布,统一实施。

 

  清真食品,即符合伊斯兰教“Halal”标准的食品。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四专”等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叫做清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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