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夫妇生育二胎,为啥不考虑农村夫妇的权利?
城市夫妇生育二胎,为啥不考虑农村夫妇的权利?
近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透露,政府咨询机关正起草建议,允许城市夫妇生育二胎,而这项政策可能会在经济发达地区先行先试。根据最近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有77.03%的网民表示愿意生育二胎。我国开始考虑城市夫妇允许生二胎,无疑让很多城里人很期待。
笔者认为我国考虑允许城市夫妇生育二胎,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必要措施。再说,城市独生子女所面临的现状是两个成年人照顾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压在独生子女身上的担子太过沉重了。允许城市夫妇生育二胎,无疑是个利好的政策。但同时,笔者疑惑了:为什么只考虑城市居民的权利,不考虑农村居民的权利?
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才可以生二胎。也就说头胎是男孩,就不能要第二个孩子。这次生育政策调整,凭什么农村没有获得生育二胎的权利?为什么只考虑城市居民的权利,不考虑农村居民的权利?
不可否认,城市居民普遍比农村居民富裕,比农村人更拥有生育二胎的经济能力,但是农民同样存在赡养父母过重的负担,而且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制于农村劳动力不足。
另外,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例如养老、医疗、失业、救济、补助等,以及投入到城市的基础设施,教育资源等等,而农民居民受累城乡二元制,各种福利和补贴均比城市居民少得多。为此,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但不可讳言的是,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在继续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在趋于强化。
从公平、平等的角度,政府应该保证城乡之间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让农村拥有与城市同等的发展机遇。故不能因为城市夫妇在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和教育环境等都要比农村强的多,就取消了农村人拥有生育二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