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者群体生活无助令人忧

jswei69| 2012-08-27 0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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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政策

  经济补助难解根本问题

 

  据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经济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

  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更大的挑战还是这些父母的生活空白问题,比如未来养老怎么办?

 

  >>建议

  经济、精神共慰藉

  如何解决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的问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日前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

 

  “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

 

  在生活照料方面,史柏年称:“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

 

  “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史柏年说,“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

 

  苗霞认为,“帮助失独群体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失独者走出阴影。”

 

  微微健康新闻:失独者是计划生育之下的必然产物,失独群体是一个让人感到无助的群体,而随着一些失独者的不断老去,失独者的处境将更加艰难。如果国家不给予这些失独者物质上的帮助,失去精神支柱的他们,再遭受生活得无助,在未来这些孤独的失独者或许会成为一个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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