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拟要求医生患者签“红包”协议

jswei69| 2012-08-04 04:41:10
阅读()

 

  医生和患者之间永远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和摆脱不了的各种纠纷,医患纠纷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情,然而,有时候医生收患者红包也是屡见不鲜的。因此,为了加强医生的廉政建设,我国下半年将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昨日,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

 

  双向签字防止收受“红包”

 

  在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方面,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防止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要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

 

  临床诊疗要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防止过度医疗。临床用药要强化对药品来源、基本药物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超限处方、不合理处方、贵重药物和单品种药物用药数量的监控;医用耗材和试剂使用要强化对来源、采购、资质、出入库、使用的监控;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要强化对检查阳性率、检查权限和重复检查的监控;医疗收费要强化对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情况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监控。

 

  违规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

 

  同时,要开展供应商产品价格监测,把出厂和销售差价较大的作为监控重点,确存问题的,实施限量、降价、暂停采购等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供应商对医院的自愿捐赠资助,必须按规定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捐赠资助不得附加任何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不得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指向特定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

 

  实施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核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供应商,及时列入不良记录,按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买其产品。

 

  有公立医院人士表示,双向签字拒绝红包,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起码要求,此举实施后,对备受公众诟病的“收红包”现象可得到有效遏制。

 

  微微健康网:签了“红包”协议,或许能够遏制患者向医生送外快或者医生向患者索要钱财,但是没有将供应商纳入这个协议之中,这个“红包”协议貌似还不足以遏制医疗界的受贿现象。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