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螺食品因图片侵权输官司 要求索赔56万余元损失
flower|
2012-06-28 17: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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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螺食品因图片侵权输官司赔钱后,将给自己设计包装的广告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索赔56万余元损失。目前案情正在受理。对于红螺食品输官司,你是怎么看?责任到底在那边?
“中华老字号”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在“京八件”包装上使用的图片侵权,输官司赔钱后,红螺公司把给自己设计包装的广告公司告到法院,索赔56万余元损失。记者昨天获悉,大兴法院受理该案。
2009年,红螺公司生产的北京特产“京八件”,使用了北京八段锦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的摄影作品《老北京胡同观赏图》,因此,红螺公司吃上官司。该案开庭时,红螺公司一再辩称包装是由某广告公司承揽设计的,红螺公司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无侵权主观故意。最终,法院判决红螺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对方12000元。
案件判决后,红螺公司认为广告公司作为设计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独立完成承揽设计任务,但被告无视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导致红螺公司惹上官司。红螺公司提出,在“京八件”包装侵权案发生后,各大网站报纸均进行了披露报道,指责红螺公司侵犯知识产权,给红螺公司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侵权产品在各大超市下架后,要更换新的包装,这笔费用也非常之大。综合各种因素,红螺公司向广告公司索赔56万元。该案将于近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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