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就“致癌酱油”事件起诉威极索赔千万

xiaoke| 2012-06-07 07: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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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健康网获悉,近日因受“致癌酱油”事件的影响,海天酱油的销量直线下滑。昨日,海天方面向记者证实,海天已起诉威极公司,要求威极公司“更名”,刊登道歉声明,并保留继续追究后续损失的权利。

 

  海天起诉索赔千万

 

  昨日,海天方面向本报记者证实,海天已起诉威极公司,起诉书是于5月30日提交给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份民事起诉书里,海天方面提出了3大请求。

 

  首先,海天方面要求威极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继续实施不正当竞争,并且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威极公司不能再使用“威极”作为其公司名。其次,海天要求威极在全国主流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其三,海天要求威极赔偿1000万元。

 

  对于起诉书中索赔千万的请求,海天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其中包括海天为消除影响、防止损失而在媒体上刊登的澄清公告费用、包括威极种种行为误导公众影响海天产品销量下滑的损失以及律师费用。海天相关负责人日前曾表示,威极调味并不是海天的子公司。“像他们这种小品牌就想往知名品牌上靠,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销量当天降25%~50%

 

  海天方面昨日还表示,威极公司“采取种种不诚信的手段”使公众对海天公司相关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甚至在媒体对此曝光后,被告职员在接受采访时还大方承认威极公司就是海天公司的生产商。

 

  据海天起诉书,海天公司之前平均每天的销量可以达到1900万元,但威极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致原告产品销量严重下滑。以深圳家乐福超市为例,当天销量就下降了25%~50%。

 

  海天上述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起诉书销量下滑的数据仅仅是初步估计的,目前负面影响还未消除,销量仍未恢复,造成的损失要远大于起诉书中所述,对后续的损失继续保持追究的权利。

 

  焦点

  威极是否“傍名牌”

 

  据媒体报道,海天称,在威极登记成立之时,海天已成为全国大型企业,并取得了“威极”酱油的商标注册专用权。这种情况下,威极仍使用“威极”字号,属于“搭便车”、“傍大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海天的商标专用权。

 

  威极方面强调其商标“是经过工商部门认可的”。威极代理律师表示,威极是1998年在高明成立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是驰名商标,跨县级以上单位品牌不受保护,海天2005年才迁到高明,因而威极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专用权侵权。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假冒伪劣产品“搭便车”、“傍大牌”的行为时常出现,这就需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擦亮双眼,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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