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就诊后死亡 停尸8年殡仪馆获赔偿11万
微微健康网获悉,2004年3月女童李欣彤患感冒到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死亡,家属停尸8年殡仪馆一案,如今家属获医院赔偿11万。死者李欣彤的母亲胡凤英向记者透露与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这场官司算是了结了,但围绕这场官司她还有话要说。
2004年3月16日3时许,(吉林)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城东村5组村民胡凤英两岁半的女儿李欣彤因患感冒到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4个小时后李欣彤死亡。胡凤英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事发后又伪造、篡改病历,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但医院认为自己无责任,不同意赔偿。官司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一打就是7年。2010年8月,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胡凤英夫妇8万余元。对此,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2011年3月31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5月6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撤销四平铁东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7月18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此案,未作出判决。但双方律师私下都认为,本案有经法庭调解后和解的可能性。
22日中午,死者李欣彤的母亲胡凤英给记者打电话说,4月12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下达(2011)东民一重字第12号《民事调解书》,她已经接受了由法院主持的调解,并与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达成协议,由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给付她女儿李欣彤死亡赔偿金(包括鉴定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费用)11万元,她和丈夫李文华自愿放弃其他一切诉讼请求。另外,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000元由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
胡凤英告诉记者,从2004年3月16日到现在,死亡后的女儿李欣彤在四平市殡仪馆的冰柜里共“躺”了8年零66天,今天上午,女儿终于火化了,这也拨去了笼罩在他们夫妻心中多年的那片乌云。胡凤英说,按照殡仪馆的规定,每日停尸费是60元,她应交纳停尸费17万6760元,但女儿火化时,她和丈夫并没支付这笔费用,她也不清楚是谁交的。
胡凤英还向记者透露,与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这场官司算是了结了,但围绕这场官司她还有话要说,她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目前她正在与自己的律师磋商,如何进行下一步。
又是一起医疗事故完结,虽然家属获得了11万的赔偿,但失去亲人的痛远不是金钱可以填补的。预防医疗事故,在日常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