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乱象:“野B超”猖獗

cuteyy| 2012-05-08 0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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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准入缺位导致销售使用混乱

 

 

  记者了解到,2003年国家计生等三部委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后,全国各地方政府都将此文件作为打击“两非”的依据之一。相关部门还根据该规定,对B超仪器的准入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记者拨打上海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咨询,上海市对购买B超仪的个人和单位,是否有硬性规定?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目前上海没有这样的文件,但是,对B超的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记者又拨打了上海市畜牧兽医站的电话,了解兽用B超仪的准入与管理是否有规范性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让记者去问农科热线。对方回答说,兽用B超购买是不受限制的,“至于怎么使用和管理,我们一直没有规定,因为兽用B超一直就不很容易管制。至于用兽用B超仪做胎儿性别鉴定,你还得去问人口计生部门”。

 

 

  而卫生执法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B超仪属于普通医疗器械,可以随意购买,但不可以随意给孕妇鉴定胎儿性别。目前对“野B超”的打击也有一定难度,首先是它们都隐藏得非常好,不容易被发现,即使发现了,取证也有难度。

 

 

  计生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相关的B超准入制度,地方法规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导致B超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的混乱,的确给计生部门的某些工作造成困扰。在目前情况下,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重罚非医学需要的B超鉴定胎儿性别以及将女婴人工流产的行为,对涉案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希望国家相关法规早日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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