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药店贮藏药品温度不合格 药品质量存隐患
时间:2012年4月26日11时许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济川药业集团
记者来到济川药业集团院门口,以消费者身份向门卫提出请求,反映一下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的药效问题。经门卫联系,客服部和销售部的一位女士和一位男士从办公大楼来到门卫室,经介绍女士姓刘,男士姓徐。
记者向这家企业了解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制成后,在出厂前是否放置冷库保藏、出厂运输是否用冷藏保温车、是否要求经销单位注意贮藏温度控制等情况。
记者:“药厂生产线下来的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有冷库吗,是不是在20℃以下?”
徐先生:“是是是。”
刘女士:“我们有阴凉库保存药品,保证在20℃以下,天气炎热的时候都要检查的。”
记者:“按照冷链物流的要求,药品运出去是用冷藏车?”
徐先生:“是专用车。”
记者:“专用车是保温的吗?”
徐先生:“是的。你不相信我们的生产条件可以走一下看看。”
记者:“依你了解的情况,医院和药店有没有冷藏设备?”
徐先生:“讲实话,医院里的储存条件比小药店里好得多。”
刘女士:“这个药不是常温,是阴凉保存。你应该知道国家在修改说明书的时候,特地把括号写上去的。口服液的储存条件应该是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记者:“药厂能不能保证药品安全地送到消费者手上?”
刘女士:“我们生产后送到医药公司、送到医院,这个途径我们绝对保证安全。”
记者:“(口服液)20℃以上保存会不会失效或变质?”
刘女士:“我想还没这方面的数据。”
记者:“申报这个药的报告里是不是要涉及这个内容?”
徐先生:“像我们这个药呢,国家规定的成分含量是95%到105%,考虑到储存药效会下降,我们企业把这个质量看得非常非常重要,我们内控国标的上限,规定是保质期18个月,我们确保药效还能达到国家标准。”
刘女士:“你这是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