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超市散装产品只称“毛重”属于欺诈行为

azsqwe| 2012-04-05 1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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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4月5日专电(记者康淼)超市正在成为消费者购物的主要场所,但目前“暗藏”于超市中的各种潜规则、陷阱却在无形地损害消费者利益。福建省宁德市消委会近日发布超市乱象调查报告指出,很多超市散装产品只称“毛重”,这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宁德市消委会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很多超市水果、熟食称重时都没有扣除塑料包装袋的重量。例如在宁德万佳超市,包装日期为2011年8月1日,有效期为2011年8月4日的散装自包装百蜜枣经过称重,重量为0.568千克,而工商人员发现这里面也包括了包装袋的重量。

  工商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宁德市区只有沃尔玛超市的产品在称重时一律去皮重0.002千克,而其他超市在称重时则没有去皮重,这多出的0.002千克就是各个超市默认的潜规则。

  宁德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个塑料购物袋的重量不大,即使是按照所购产品的价格进行收费,价格也不高。但是“集腋成裘”,不去皮重每年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不去皮重属于短斤少两的“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商家提出交涉或者向工商、消委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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