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罪魁祸首不能一概而论

jswei69| 2012-04-05 16: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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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医大杀医事件发生的时候,很多的专家都对准了患者,称患者是制造医患纠纷的罪魁祸首。如果这些所谓专家看了一下的一个医疗过失导致一个老人变成植物人,他们还坚持患者是医患关系的罪魁祸首?

 

  山东省乳山市患者李芳(化名),在济南市一家大医院住院治疗肾结石,该院因医疗过失使她成了植物人。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216万余元。

 

  从法院判决生效到今年3月26日,赔偿款已全部到位。李芳的亲属认为,虽然她不可能再恢复,但法律给了一个公正的判决。

 

  据介绍,2008年3月15日,51岁的李芳因肾结石到这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第5天,医院为她进行了碎石取石手术。术后,李芳出现了呼吸急促、心率加快、烦躁不安等症状,当晚,被紧急转入重症监护病房。次日凌晨,李芳出现昏迷症状,意识再也没能恢复,成为植物人。李芳的亲属多次和医院交涉无果,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2010年1月28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法院委托,当年12月3日,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所对此案出具了医学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手术过程虽然符合规范,但是根据术后病程记录,李芳在手术中出血较多,术中碎石出现相应血管损伤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结论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而且过失与患者目前意识障碍状态具有主要因果关系。

 

  后经司法鉴定,李芳构成一级伤残,需要2人护理20年。法院经严格审查证据,于2011年7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医院承担9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芳医疗费73800元、残疾赔偿金359028元、护理费12128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5000元等11项赔偿,共计2163887.1元。

 

  法院一审判决后,医患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医院一次性支付给李芳70万元,其余款项其后陆续支付完毕。

 

  编者一直认为,医患纠纷不能片面地说是哪一方引起,主谋是哪一方。既然是医患纠纷,一般来说总有一方挑起的,因此,医患纠纷是双方的事情,而不能一概而论是患者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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