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瓶内惊现头发 打吊针女孩病情恶化

cuteyy| 2012-04-02 10:02:55
阅读()

  一名9个月大的患者在医院打吊针时,其父母吃惊的在吊瓶内发现有一根头发;随后,这名小患者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恶化。

 

  仅9个月大的女婴鑫鑫因患感冒到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治疗,结果治疗近一个月,病情恶化为肺炎,在输液治疗过程中,鑫鑫家长常先生发现药瓶内有一根长约5厘米的粗黑头发!常先生疑病情恶化与问题药水有关。近日,常先生向南都投诉称,目前,院方只是赔礼道歉却拒不担责。院方承认出现问题药水,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责任,在操作过程中有过失,愿意公开赔礼道歉,但是具体赔偿要由药厂买单。而该药品的生产厂家称,可能属于院方在操作过程中有失误,希望医院协助做好患者家属的安慰工作,尽量满足患者家属的要求。

 

 

 

  鑫鑫家长发现存有粗黑头发的吊瓶。

 

  输液时家属发现问题药水

 

  常先生称,事发时,宝安区妇幼保健院的护士称,不合格的问题药水,注射进人体后会造成危害,是药厂的输液出了问题,跟他们无关,他们需要立刻封存,常先生担心院方毁灭证据,当场拍下照片和视频证据。在常先生提供的诸多证据中,南都记者看到,问题药水由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次是T11103003,注射液中确实有一根近5厘米长的粗黑头发。

 

  常先生介绍,在他反复投诉下,当晚,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投诉部主任给他打来电话道歉,并表示医院愿意积极协商处理好此事。该院院长周华承诺,这家药厂的产品都会被封存待查。但常先生第二天一早带着鑫鑫来到医院,在输液室发现,院方照样拿着科伦公司生产的注射液给上百个婴幼儿打针,常先生拍下了视频和相片作为证据。

 

  “这两天孩子出现很多状况,发烧,出红疹,有时还会呕吐。”昨日,常先生表示,鑫鑫之前并没有这么严重的状况。他怀疑与注射那瓶含头发丝的注射液有关。

 

  院方与药厂各执一词

 

  为了搞清楚原因,常先生将在医院拿回的那瓶注射液送到市药检所,工作人员称,已开封的药品是不能送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他透露,注射了这种有问题的注射液,病人可能会立即出现不良反应,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潜伏期,这让常先生十分忧心。

 

  为此,南都记者来到宝安区妇幼保健院调查采访,该院急诊医生介绍,头发到底从哪里来,需问厂家或者药房。该院药房方面则称,进货时,他们仔细察看了输液瓶,不是太可能会出现问题药水,应该是输液室那边出了问题。输液室则称,药品是密封的,医护人员放进去不太可能,也不太可能是注射器将头发注入输液瓶,对此,该院院长周华也认为不可能。据周华介绍,事情发生后,该药品的生产厂家——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医院的答复是,希望医院协助做好患者家属的安慰工作,尽量满足患者家属的要求。

 

  昨日,南都记者联系上四川科伦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液体出厂时是密封的,在药品流通过程中,不太可能放进头发,药厂有严格的把关机制,可能院方在操作过程中有失误。

 

  市人卫委相关人员介绍,发现药品内有头发后,医院方面应该立即按规定和患者家属共同把药品进行了封存。院方必须首先对患儿进行免费观察治疗和隔离,其次对药品进行抽样细菌培养,看有没有致病细菌。但该院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周华表示,院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赔偿方案:一、赔礼道歉,二、院方承担鑫鑫的治疗费用,三、将同批号的产品送检,四、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常先生到医院与他商谈赔偿事宜,要求医院给出他们处理类似事情的标准,但是医院方面没有提供。常先生提出要求8.6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而医院只肯提供两万,目前具体金额进一步协商。

 

  ■律师观点

  应注意取证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鄢烈超律师认为,如果确定是注射液本身有问题,患者可以同时向医院和药品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医院和患者之间是有合同关系的,而厂家与患者之间也是有连带法律关系的。医院作为药品销售方,也可以向厂家追偿。

 

  在此类情况中,一定要注意固定证据的问题。像常先生的这种情况,事发当时他有几种取证方式。一是要求公证处,或者卫生管理部门甚至消费者协会出面固定证据。二是自己取证。一般情况下,可以拍下照片,并记录下两名或以上在场人员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保证在必要时可以出面作证。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