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是误读

phoebe| 2012-03-31 0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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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健康网消息:针对“中国海关新规对超出200元的奶粉征收10%的关税”,海关总署昨日表示,“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近日,有媒体和网友根据海关总署新公布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数据指出,今后从境外带回价值超过200元的奶粉,就会被征收10%的进口税。对此,海关总署昨日表示,这一说法理解有误。
  
  “从境外带回的奶粉超过200元,香水超300元,洗面奶超100元都将被征税!”类似消息近期在网上风传。所谓的“海关新规”,是海关总署3月26日公布的新修订的《进境物品归类表》及《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显示,奶粉完税价格为200元,税率10%。
  
  海关总署昨日表示,“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海关总署表示此次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根据规定,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昨日,认证为“成都海关办公室”的官方微博也作出澄清,称对“奶粉征税”的正确理解是,每公斤按200元定价,税率10%,征税20元。奶粉的税率此次未作调整。
  
  此外,媒体报道称,海关新规中,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包裹,不得按照进境邮递物品办理清关手续。报道认为,新规将对海外代购产生巨大影响。
  
  对此,海关总署昨日表示,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违反了《万国邮联公约》规则。海关对个别违规企业采取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
  
  海关总署表示,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按照海关总署规定,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超过50元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以奶粉为例,邮购2.5公斤以下可免征税。
  
  完税价格:
  
  根据我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是海关税收征管的税基。并不是指交完税之后的价格,也不是商品的实际购买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李蕾)
  
  ■解析新规
  
  新版分类更细致
  
  与2007年旧版本相比,新版《税则归类表》对物品类别的划分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对箱包的归类,化妆品中列出的产品也更为详细,此前的“香水”在新规中改为了“芳香类化妆品”,包括香水、香体棒、止汗露、走珠香露等;特殊功能类化妆品如丰(美、健)乳霜、纤体霜(膏)、健美霜、紧致霜等也被纳入。此外,新规中将皮革、皮毛及其制成品的税率下调至10%。
  
  具体产品的完税价格也有所调整。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都有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及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沈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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