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人民医院推行“先治病、后交钱”
phoebe|
2012-03-29 16: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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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健康网消息:昆明第一人民医院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凡因病需到该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先治病,等病痊愈后再交费。
3月28日,记者从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获悉,凡因病需到该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先治病,等病痊愈后再交费。
据悉,为给辖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该院决定对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实施“先治病、后交钱”的优惠服务。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或陪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即可。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对家庭特别困难,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可给予适当减免。但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和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不享受此项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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