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大新农合改革力度

jswei69| 2012-03-23 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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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政策,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地方政府在推广新农合上并不是很热心,对此,卫生部出台的“医改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必须力争新农合从“有保障”到“更有保障”的方向发展。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3月22日召开的全国新农合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村居民全民医保的目标已经实现,新农合制度及其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建成,“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制度要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提升质量,实现参合农民从“有保障”到有“更好的保障”的转变;在新农合支付方式上,逐步建立起乡村门诊以总额预付为主,住院费用采取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床日等支付方式为主的预付费制度。

 

  陈竺指出,新农合经过10年的建设和发展,使参合农民一般性疾病住院医药费用负担得到一定缓解,但门诊医药费用自付比例仍较高,“小病拖成大病”的问题仍较为普遍,一些重大疾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仍较高。

 

  陈竺表示,2012年新农合要在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争取新农合立法5个方面取得突破。

 

  卫生部将陆续完善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各地要合理测算病种费用,与按病种定额(限额)付费同步实施,使重大疾病的实际个人自付比例不高于30%。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初步实现试点地区统筹区域内全部医疗机构的全病种覆盖。东部地区力争使10%的统筹地区实现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国家级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要力争与1/3以上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要尽快实现与统筹地区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新农合立法进度。

 

  由于物价的飞涨,人民生活水品越来越低,因此,新农合的贯彻落实,能够为广大的人民缓解一些生活的压力,看病不再担心看到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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