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足暗访:化妆品变“药用”浴足粉
药味靠“辅料” “有办法”应付检查
在另一个车间,两个工人正在将一些编织袋内的药材打成粉末,房间内粉尘弥漫,能见度很低。刚进去,记者就被呛得退了出来。记者指着一款写着原料有6种中草药的浴足粉,询问是否真的添加了每种药材。“不一定,想做出中药的气味,添加一些辅料就行了。”费厂长说。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主要生产浴足产品的工厂,配置了生产化妆护肤品的生产车间。地面平整洁净,墙上装着湿度和温度计,和浴足产品的生产车间条件完全是“两回事”,“生产化妆品的卫生要求比较高。”他说。
两类产品的生产车间,卫生环境全然不同,使用同一个卫生许可证号,是否有问题?费厂长说:“浴足产品不能说是化妆品。至于卫生检查你不用担心,我们有办法。”
现状
“潜规则” 一个批号两条生产线
近日,泸州人魏明想在成都开一家生产浴足产品的工厂。在向相关部门咨询后,他发现,“在成都地区,所有浴足产品都以‘卫妆准字’的卫生许可进行生产和销售。也就是说,成都的浴足产品全属于化妆品!”
通过网络查询,记者发现贵州地区生产的某品牌爽足粉,标着“黔卫用健证字”;另一种陕西地区生产的“民泰坊御足粉”,宣称可以治疗风寒骨痛、关节痛,使用的批号则是“陕卫消证字”。
魏明告诉记者,“名义上生产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也是‘卫妆准字’,而真正生产的其实是浴足产品,这种做法在业内很普遍。”魏明说,浴足产品以加工药材、药剂为主,在工人技术、卫生环境方面都远远达不到化妆品的生产标准。之所以一个工厂有两条生产线,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用以应付卫生部门检查的障眼法。
无论浴足粉、浴足液等产品怎样定位和归类,对魏明来说,何时能给自己的产品搞到一张合适的“身份证”,尽快进入市场,才是他最关心的事。
行业规章 内容不涉及浴足产品
使用了“卫妆准字”,意味着浴足粉、浴足液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内。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浴足产品也用于人体表面,但更多起到缓解疲劳和一些药用保健功能,而且正规浴足产品原料以中草药为主、天然研磨加工,不同于化工产品的化妆品。”
他告诉记者,使用“卫妆准字”批号,成分中添加中草药,宣传了疗效但功效不明显的浴足产品,显得有些“四不像”。
2008年,商务部颁发了《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和《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两项行业规范标准,但两个规范都属于行业类指导规范,其中并未涉及浴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