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以药补医任重道远 医改应须贯彻落实
消除以药补医,并不是一个新命题。早在若干年前,卫生系统就已提出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医药分开的改革路径。
但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当消除以药补医的时间表实实在在地摆在面前时,卫生系统上下的震惊和质疑也是客观存在的:真的要消除以药补医了?现在是消除以药补医的时候吗?
应当承认,在长期扭曲的补偿机制下,药品收入已成为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而改革牵一发则动全身,破除以药补医的震荡会有多大?这剂“猛药”的副作用能不能承受?医疗卫生系统能不能扛得住?这些担心不无道理。
但是,是不是因为这些“担心”和“害怕”,就可以放缓脚步,甚至裹足不前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医疗卫生队伍的长远建设,这个机制早晚要改。现在改、彻底改要比将来改、拖泥带水地改要主动得多、有利得多。
应该看到,改革的社会大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已今非昔比。根据财政部的公告,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元,比上一年增加24.8%。在2011年度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6367亿元,比上年增加1563亿元,增长32.5%。当前,医疗卫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无论是总量还是增量,和改革开放之初国家财政捉襟见肘的窘状相比已有天壤之别。
当然还有另一组数据值得注意。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以来,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一直偏低。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还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
我们还应该看到,3年医改已经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基本医保初步实现全民覆盖。据统计,目前我国城乡已有13亿人享有基本医保,医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保障面的扩充,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接下来的改革中,这种支撑作用将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政府对医疗卫生保障及机构方面投入了前所未有的资金,改善了医疗机构的硬件基础。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30亿元,支持地方建设2233所县级医院、6200多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5万多所村卫生室。中央财政还投入130多亿元,资助我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同时,中央财政投入41.5亿元,支持建设全国238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医疗卫生机构获得了空前的快速发展。
除了看到改革需要的经济基础,还应该看到社会对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强烈诉求。
这种诉求既来自患方,也来自医方。通过亲身体验,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学者的解读,公众对医改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认知,对于以药补医机制的危害,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虽然通过基本医保制度的基本覆盖,通过3年医改的一些举措,看病贵有所缓解,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以药补医机制不改,看病贵问题很难从根儿上解决。
作为整个医疗链条中最核心的医务人员,在现有的利益分配体制下,他们认为自己实际上也处于一种非常弱势的位置。尽管绝大多数医务人员在从业前需要巨大的资源投入,从业中需要承担着极高的风险、付出了辛勤的工作,但是却并没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得到应有的回报。医务人员也希望通过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分配机制,使自己的劳动能够获得体面的有尊严的回报;患者同样希望自己所支付的医疗成本,能够获得专业的服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需要担心自己是不是因为缺少医学知识而被算计。
即使被很多人认为是以药补医受益方的医药行业,也站出来要求改革。他们认为,尽管从表面上看,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但大部分利润并没有揣进他们的腰包,而是被“灰色”环节吞掉了。实际上,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以药补医的现行制度,目前单靠药品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挂网采购、药房托管等改革措施,也只能治标不治本。
说到底,以药补医是一个不可持续发展的、应当被摒弃的落后机制。厘清诸多环节,是为了帮助我们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面对错综复杂的改革,我们应该对困难有充分的估计,但是,对于困难的准备,不能演变为对改革的恐惧,面对挑战,跨越障碍,我们需要的是树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