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生二胎是否属于“超生”?

cuteyy| 2012-02-06 14: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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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香港人,忍够了”的广告刊登在香港某报纸上,引起热议。对此,不少广州街坊存在疑问,赴港所生二胎是否属于“超生”?有关专家表示,赴港所生二胎属“超生”。

 

  去年已处罚过数例

 

  “广东去年已经处罚过数例赴港生二胎视为超生的例子,具体数字尚未统计。”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昨日告诉记者,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广东省内的城镇居民,一对夫妻一般情况下只能生育一个子女,无论其生育行为发生在国内或国外。

 

  只要违反计生政策规定,不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家庭,赴港产子也一样会受罚,虽然广州、汕头以及湛江等广东各地处罚程度不同,但届时都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还会被“双开”。

 

  赴港产子后有人“举报”自己

 

  广州市计生局宣教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居民赴港产子目的是为了生第二胎,这样的话,被查到将会受到处罚。按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广州市计生局宣教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赴港产子生二胎违反相关计生政策被处罚的,除了群众举报外,计生部门平时也会主动调查。此外,也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不少赴港产子生二胎的家庭还会“自我揭发”。他们举报自己后,由于不少人有权有钱,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也用不着“心惊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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