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将出台实施
xiaoke|
2012-01-15 1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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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近80%
“每年跟大家一起分组讨论我都有新收获”,雷于蓝指出,委员们的发言不乏真知灼见,让她很受启发。有关部门将结合工作安排,充分吸纳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广东“八毛门”、“录音门”、“弃婴门”等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引发强烈社会关注。去年六月,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雷于蓝介绍,截至去年10月底,这一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正式受理174例医疗纠纷,成功调解139例(其中重大医患纠纷案件75例),成功率79.9%。
雷于蓝透露,由省卫生厅联合省编办、公安厅、司法厅等相关厅局,制定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通过审核、讨论后,将提交省人大,争取于近期出台实施,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依据。
资料链接: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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