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增加护士数量
日前,卫生部颁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建立公立医院护理管理制度框架,以实施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对护士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实施科学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针对老年、慢性病、临终关怀患者的长期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全国注册护士总数2015年达到286万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07,全国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护士配置要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其中,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充实基层护理力量,在基层从事工作的护士达到30万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11.5;全国护士队伍中的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60%,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8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50%。
鼓励医院实施对出院患者的回访和延续护理服务
继续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到2015年,在全国创建100所国家级和300所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应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具有较高的护理水平及带教能力。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效率。
建立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到“十二五”末,在公立医院实现符合临床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管理。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职责、上岗条件,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使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更加注重临床护理实践。
建立专科护理岗位和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
争取到2015年,在全国建立国家级重症监护、国家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各10个;国家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国家级肿瘤护理专业、国家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和国家级精神护理专业培训基地各5个。到2015年,培养专科护士2.5万名。完成对全国三级医院、二级医院100%的护理部主任和60%的护士长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在10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服务模式试点项目
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长期护理、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的能力,并研究制订规范及指南。
在护理教育课程设置中加大心理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
增强人文关怀意识,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力发展中医护理,到2015年,培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