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北省参合农民住院费最高可报7万元

jswei69| 2012-01-06 2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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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河北省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29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每人提高到每年7万元。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印发了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对今年全省新农合运行作出了明确规定。

 

  框架规定,2012年我省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40元。筹资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医疗费用补偿分为门诊统筹补偿和住院统筹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40%-45%,乡级可设定在35%-4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80-100元。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补偿,框架要求各县(市、区)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新农合补偿的特殊病种(一般应不少于15种),制定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设置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对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住院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7万元,比去年提高1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一般住院补偿分为乡级、县级、市级、省级、省外三级及以上五种,级别不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也不一样。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由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制定,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75%左右。省规定的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乡级100-150元,县级300-400元,市级800-1200元,省级1500元,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3000-4000元;补偿比分别为:乡级80%-85%,县级70%-78%,市级60%-68%,省级55%,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45%-55%。

 

  另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补偿比例。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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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农合 河北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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