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属法律层面问题吗?

xiaoke| 2011-12-20 2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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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重,心理压力太大,从而出现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将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下面,微微健康网小编跟大家一起去了解“过劳死”属法律层面问题吗?

 

  “过劳死”这一现象最早出现于日本,现用的英文KAROSHI就是从日语直译并在2002年作为一个单词被收录到《牛津英语词典》里。1981年,日本公众卫生学者上田铁之丞和田尻俊一郎共同编写了一本书叫做《过劳死》,书中作者提到这一现象时描述为“因强烈工作压力或应激引发的致命性疾病发作”。两位作者在书中还特别强调了“所谓过劳死不能当做医学上的概念,也不能当做统计学上的概念”。这一概念十分清楚地表明,人本身所具有的致命性疾病才是死亡的原因,过大的工作压力只是一个外部条件;同时,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工作压力大必然导致患致命性疾病”这个因果关系。

 

  在1961年,日本原劳动省曾认为“过劳死”是种“中枢神经及循环系统疾患”(脑中风、急性心脏坏死等),甚至还出台了对这一现象的认定标准,但后来又专门发通告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澄清,并在1987年对其做了修订。

 

  日本社会认同过劳死,是从法律层面来说的,与医学无关。1988年,日本律师、医生开设的“过劳死报警台”活动,让“过劳死”这个概念在日本人心中扎下根来。让过劳死震撼日本社会的,是1995年精工、全日空等12家公司的总经理接连去世。1994年日本厚生劳动省专门出台相关的法律,从法律上杜绝这一现象,其目的是在发生此类意外时使得受害者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由于取证困难,直接联系微弱,日本只能通过劳动时间来在法理上强调这种关系,即死亡之前24小时内仍持续不断工作,死亡前一周每天工作超过16小时以上、或再往前推算一个月,其加班时间是否超过100小时。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就认定为公司要对员工的死亡承担责任。

 

  微微健康网温馨提醒各位白领,预防过劳死要定期进行体检,无论青年还是中老年人,也不论体力还是脑力劳动者最好每年做一次体检,包括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及有关心脏的其他检查,以便早期发现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特别是隐性冠心病,发现疾病,不论轻重,都要及时认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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