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下调全省盐碘浓度
广东将下调全省盐碘浓度,碘盐具体下调时间和下调浓度将由省卫生厅统一发布。旧标准盐碘含量20- 50m g/kg,新标准将调整为均值25m g/kg.此消息也得到了广东省卫生厅的证实。新标准将从明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盐业公司将执行新标准,食盐价格不变。
三个标准广东选了中间值
全民补碘曾引发热烈的讨论。昨日,广东省疾控中心称,此次调整盐碘浓度并非一省之举。卫生部于2011年9月15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列出了三个盐碘浓度,分别是盐碘含量均值20m g/kg,25m g/kg,30m g/kg,并要求各地卫生部门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三选一作为本辖区内采用的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委托省疾控中心于11月中旬组织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了研讨,最终确认盐碘含量均值为25m 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 g/kg)作为全省盐碘含量标准。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目前选定的新标准已经上报卫生部备案,2012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起为新旧标准过渡期,在过渡期间,两种盐碘浓度的加碘盐可同时在市场流通。
广东居民碘营养水平很理想
广东省疾控中心杨通医生表示,2011年全省调查发现儿童尿碘中位数在185μg/L,但是地区分布不平衡。在山区和珠三角地区,这个数据在185μg/L左右,而在沿海一带这个数据则在185μg/L以下。
省疾控中心认为,从全省8-10岁儿童碘营养水平来看,广东省居民碘营养水平总体来讲是属于最理想的水平,但属上限值水平,表明目前的盐碘浓度还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考虑到孕妇和哺乳妇女的尿碘水平较低,不适宜大幅度下调,选用盐碘均值25m g/kg比较适合广东省的碘营养状况。
此前5次调整都是全国统一
广东省疾控中心基层卫生与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碘缺乏病专家钟文表示,32年来,中国5次调整盐碘浓度,此次是第6次调整。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1979年国务院颁发《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暂行办法》以来,我国定期开展全国性的碘营养水平监测,动态观察人群碘营养水平变化,对加碘盐浓度作出适当调整。为此,中国于1979年、1994年、1996年、2000年、2011年分别执行过5种不同浓度标准的加碘盐防治碘缺乏病,而且是全国均采用同一浓度标准。
2011年新标准改变了过去全国统一盐碘浓度做法,提出了安全的盐碘浓度范围,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碘营养水平决定适合本省情况的碘盐浓度。
广东1996年才开始全民吃碘盐
实际上,广东开始供应碘盐从上个世纪的部分山区开始,并非一开始就是全省用加碘盐。广东北依南岭,南临南海,地势北高南低,山地多平原少,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上世纪70年代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全省有58个县存在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因此,广东在这58个县开始供应碘盐。
1996年,省疾控中心在广东沿海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碘营养调查,结果显示沿海和珠三角也轻度缺碘。正好国家出台了《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广东按要求于1996年开始在全省供应碘盐。杨通表示,1996年及之前,全省的出厂盐碘含量为40m g/kg以上,1997-2000年调整为40m g/kg-60m g/kg,2001年至今调整为20m g/kg-50m g/kg.这些标准都是与国家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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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标准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今年9月15日,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该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也是从1978年采用“食用加碘盐”为主防治碘缺乏病以来,我国第五次调整加碘盐浓度。该标准列出了三个盐碘浓度,盐碘含量均值分别为20 mg/kg、25 mg/kg、30mg/kg,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从中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盐碘含量作为当地标准。这意味着广东碘盐标准下调实施时间不得晚于明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