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规定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处理药品包装物

xiaoke| 2011-11-30 15: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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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近日,公安部破获一起价值20亿元、利用回收药品包装物制造假药的巨案,该案件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处理临床使用后的药品包装物。

 

  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处理临床使用后的药品包装物,要将药品包装物视同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其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登记。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药品包装物处置管理没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每天产生的数量庞大的药品包装物均由医疗机构自行处理,去向难以追踪。近日,公安部破获一起价值20亿元、利用回收药品包装物制造假药的巨案,该案件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黑龙江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暂时将临床使用后的药品包装物视同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转让、买卖药品包装物。

 

 

  资料链接:

  医疗机构的定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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