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药盒背后的20亿假药案 制假犯罪呈网络化特点

xiaoke| 2011-11-21 1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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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公安部打击“7·20”系列特大制售假药案件集群战役在全国29个省区市170余个城市全面打响。此次行动共出动16000余名警力,破获案件1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0余个,缴获假药3亿余片(粒、支),按照正品价值计算超过20亿元。

  

 

  回收药盒 灌制假药

 

  假药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供销链

 

  2011年7月20日,浙江金华市义乌出租车管理站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乘客李某携带有大量的回收处方药盒、说明书和防伪标签。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经调查,浙江金华警方发现,浙江杭州以李某及其家人为主的药品包装材料回收团伙,通过物色当地及浙江省其他地区三甲医院的保洁人员,利用该人群的工作之便,向他们收购各种使用过的处方药包装盒。

 

  通过对李某收购药品包装流向的跟踪,警方发现,这些药盒通过汇总和分类之后,主要流向北京的刘某和上海的陈某。而北京的刘某在收集药盒的同时,还通过网络大量出售药品。这一调查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蒋益群介绍说,“收到包装材料的人,同时有大量的药品流出。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这些药品是不允许私人销售的,从价格上来说也是不正常的。所以,我们怀疑这些收到药盒的人也在制售假药。”

 

  随着调查的层层深入,警方发现,活跃在北京的刘某及其团伙在购买包装材料后,通过改批号、换包装、灌装低档原料药、注水勾兑等方法生产假药。此外,他们往往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刊登广告,诱骗患者直接邮购假药。其中,利用互联网兜售假药情况突出,竞价排名、论坛、广告等往往成为他们的犯罪工具和平台,一些网站、网页上假药信息充斥。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小药店、保健品店、私人诊所、乡村诊室则是假药流入的重点区域。

 

  从收购药盒到药盒的汇总分类,最后制造假药并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多地,形成了一条庞大而完整的产供销链条。

 

  地域广 人员多

 

  制假犯罪呈现链条式、网络化特点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诸多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都日益呈现出链条式、网络化的特点,这导致各个击破式工作方法难以取得突破性成效。因为打击处理了某个点,如果不进一步深挖下去,还有数不清的点在和我们玩‘捉迷藏’。”公安部经济侦查局知识产权处副处长王志广说:“因此,我们现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点’来揭开其背后的整个链条或者网络。发现一个网络,就发动一场集群战役。”

 

  所谓集群战役,是指针对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尤其是呈现链条式、网络化特征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联合行动,通过各地警方的协调配合实现一网打尽。这种战役一般要求同一时间同一行动,以免由于通讯联络的发达而走漏风声,进而出现“漏网之鱼”。

 

  为取得集群战役的最终胜利,公安部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施扁平化指挥调度,11月17日上午,各战区指挥部、各地警力均集结完毕,整装待发。9时15分,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孟庆丰局长通过视频下达作战指令。顷刻间,一张法网“铺天盖地”,一场打击制售假药活动的暴风雨席卷而来。

 

  集群战役、视频指挥有力地确保了公安机关在这次对抗中的优势地位,实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犯罪窝点的精确打击。在全国29个省区市170余个城市,破获案件1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0余个,缴获假药3亿余片(粒、支),商标标识、药盒、防伪标签等包材4.2亿余件(套),按照正品价值计算超过20亿元。

 

  加大处罚 层层监管

 

  治理假药泛滥须各部门发挥群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田宏杰指出,当前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活动表现出六大特征。一是发案更加频繁;二是涉案金额更高;三是社会危害越来越大,过去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是假酒、假奶粉,现在的假冒伪劣商品遍布各个有利可图的行业;四是作案手法多样,日益呈现团伙化(生产流水线);五是作案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交织,加大了办案的难度;六是逐步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插手,假冒伪劣药品涉黑、涉恶。

 

  新形势需要新办法。仅仅完全依靠公安机关事后打击是不够的,正如集群战役一般,需要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与配合。

 

  田宏杰说:“我国的惩治情况存在‘先天不足’。比如说,很多假药是从正规药店流入,这些药店是‘明知故犯’还是‘过失’,很难区分。应该严格治理,吊销其执照并且剥夺其从业资格。因此,要筑牢打击假冒伪劣第一道防线,即加大民事责任倾斜及行政处罚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提出,相关政府部门要注意回收及销毁一些过期药品及药品相关产品。“希望在犯罪分子想利用药瓶或回收药瓶的时候就能发现其犯罪的苗头,把犯罪倾向及早去除,而不是在其制造了假药之后再来打击治理。”

 

  除生产环节之外,专家还认为,在销售环节,有关部门应该对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和各级药品交易会中的广告发布加强监管;在流通环节,有关部门应该对大批量药品或可疑物品做到件件开箱检验,或对所有承运物品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如此,就可以全方位地打压既有假药的泛滥,同时,这些层层关卡能够实现有效的预防。

 

  编者观点:

 

  在高利润、低成本、低风险的诱惑下,药贩子不断的变着花样倒卖假药。每一种假药,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害人生命。对假药的纵容,就是对生命的漠视。所以相关部门仅仅曝光是不够的,除了曝光还应关停与严罚。欲遏制假药泛滥,根除假药流通的土壤,首先需要不断刷新监管的方式方法,以应对制假售价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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