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来将重点打造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jswei69| 2011-11-17 13: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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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事业事关国家的稳定安全,因此,最近几年我国对事关民众基层的社保、医疗等都加大投入力度,各省市也开始大力制定符合自己本省市的医疗改革,比如,陕西省就将在未来五年建立300多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未来5年,陕西省将帮助45万名残疾人不同程度康复,3万人实现就业,并通过培训,使每个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昨日,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召开,除了总结“十一五”工作和表彰先进,还对“十二五”全省残疾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陕西省将在落实系列措施的基础上,把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并在解决残疾人住房问题时,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

 

  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针对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陕西省将逐步健全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由政府给予补贴。

 

  将残疾儿童和父母残疾的儿童纳入学前幼儿补助范围

 

  要求特教学校、康复和福利机构、普通幼儿园要设立残疾人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班,积极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加强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做好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等工作,将残疾儿童和父母残疾的儿童纳入学前幼儿补助范围。

 

  各设区市建立盲人或聋人高中特教学校

 

  省和设区市政府各建立一所标准化、规范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各设区市建立盲人和聋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县(市、区)根据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并将民办特教机构纳入政府公共教育体系管理。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

 

  陕西省将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其中,要求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10%左右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为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培训就业示范基地,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培训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根据他们的个体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残疾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收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建设300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未来5年,陕西省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五级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全面开展各类康复服务。建设300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提供功能训练、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问题,并在3-5年内,将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全部建立。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4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0-14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

 

  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陕西省将实施0-14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落实国家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政策,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2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

 

  对3.5万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助

 

  依托社区和家庭,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服务。依托敬老院,力争3-5年全省市、县普遍建立起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积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对3.5万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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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康复站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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