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者称买卖儿童双方都应严惩!

jswei69| 2011-11-15 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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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受“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封建思想的影响,膝下有儿成为不少人一生的追求,于是,“抱养”造就了“拐卖”市场。有人对抱养的孩子视如己出,恩宠有加……但他们不会想到那个丢失孩子的家庭会面临怎样的困局?

 

  买的孩子

  哪来的户口?

 

  在“老魏寻人网”里,记者看到一名网友的微博留言:“山东某乡某镇甚至范围更大,那里每个村一半以上的孩子都是买来或从外地带来的……”

 

  一篇名为《把买孩子当做一种习俗的城市》的文章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个干部身份的网友写道:“这里把买卖儿童当做一种司空见惯的事。七成家庭都是有儿捡女,有女捡儿;也有多年不育的夫妇或者家里的孩子都二十多岁又捡个小孩的。这里的捡,不是收养或农村所说的过继,就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身边人说起男孩女孩的价格都如数家珍……别的不说,就我居住的居民楼中,我知道的就有十来个孩子是这样来的……在学校接孩子的时候,经常听到家长议论‘看人家多会捡,这个孩子长得多好看’……晚上吃饭时,有一个朋友的朋友,50多岁,他家也在4年前买了一个儿子……我问他就不怕有人追究这个事吗?他很轻松地告诉我,孩子没有上他家的户口,户口落在了农村,给点钱就行。反正有户口就行了,到时即便出了事,说是亲戚的孩子就行了,都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情,没人管这闲事……”

 

  老魏说:“贵州大方县已经成为出名的拐卖儿童的地下批发市场,在这个市场里,‘行家’把男孩叫大货,把女孩叫小货,这里的人对买卖孩子习以为常。”杜小华也列举了福建、山东、河北、浙江等几个买卖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有的他还亲自去探访过。“一次我和山东的一个老朋友闲聊。他说,他们那里有两千来户,至少一半以上的家庭都买了孩子来养……”

 

  天上突然掉下个孩子,难道就没有人过问其来龙去脉吗?

 

  老魏说:“绝大部分孩子被拐卖到了农村。按理说,每一个村都有村委会、派出所、计生办,只要这三个机构动起来,就能发现这些拐来的孩子,哪怕是多看一眼、多问一句,都会发现破绽的。如果村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孩子,只要职能部门勇于刨根问底,就会发现问题。然而,这么多失踪的孩子,突然到了另一个家庭,却没有人追究。难道这不是监管出问题了吗?”

 

  全国每年失踪儿童多达20万,这么多孩子去了哪里?

 

  据悉,公民落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可见,落户是一个人成为公民的第一步。

 

  记者了解到,新生儿落户口手续一般要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要有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方可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就落户的基本条件而言,这些拐来的孩子,哪里来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如果没有,又怎么能落户?

 

  老魏告诉记者,他的“老魏寻人”网自成立以来,已经有几百个失踪孩子的家长向他求助,如今,他已经成功寻找和解救了37名被拐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只有一个小女孩尚未落户,其余的都有户口。

 

  这些漏洞使做“儿童买卖”生意的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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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拐卖儿童 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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