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实名举报第一人称若死亡绝非意外
果不其然,利辛县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我说,那你给我个不受理的理由。他们说,那行,我给你个理由。”于是,利辛县法院做出了“不予受理”的一审裁定。
随即,周文彬向亳州市中院提起诉讼。经过调查,亳州市中院认为利辛县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撤销了一审法院裁定。
“但指定利辛县法院受理以后,没人愿意承办这个案件。谁愿意碰这个案件呢?”周文彬苦笑,“我就赖在法院不走。没办法的情况下,院长指定了承办人,这样案子才算落下来。”
10月28日,周文彬诉利辛县国土局名誉侵权案开庭,案件未当庭宣判。“我从法庭出来以后哭的很伤心。我爱护单位的荣誉,同时也爱护我的名誉。我不愿意看到我和单位对薄公堂。想到几个月以来经历的这些波折,而且和你对薄公堂的是你的单位,你和单位对簿公堂你想想你的下场是什么?这几种情绪之下,我真的忍不住。”
哭完以后,周文彬发了一条微博,说自己“不能自持,双泪横流。”
尽管如此,周文彬仍是拒绝了撤诉或是调解的建议。
除了职务身份,周文彬在微博上的认证还有一条“中国微博实名举报第一人”。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安徽省亳州市纪委说的。他对我说了两句话:一是,全国微博举报第一名;二是,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对后一句话,我感到目前我还做不到。”
他决心要看看自己究竟会不会“遗臭万年”。“除非他在肉体上把我消灭了,只要有一口气在,我都会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到最后,我会找到我的清白。”
官司
在不大的利辛县,周文彬是个不折不扣的“名人”。
“我在利辛,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我。”周文彬说,可能别人见了他并不认识他。“但只要朋友一介绍,说这是周文彬,别人就会会心一笑,说知道知道,名人名人!”
为此,他还有了和娱乐明星同病相怜的感觉,“不胜其烦,没有一点隐私”。为此,他“感觉压力非常大”,因为“我不愿意成这个名人”。
周文彬承认自己低估了微博的力量。
“当时我去微博举报的时候,不知道会弄成这种情况。”如果能够回到当初,他或许不会选择微博。“我可能会考虑换一种方式。这(微博举报)完全把我自己搭进去了。”
“名人”周文彬的烦恼不止于此。举报回来之后,不只一个朋友对他说,三个月内,就算他天天站在街中间也不会有人动他,但半年之后,就会有他好看的。
如今半年已过,“好看的”还没来。但11月10日晚,当他和朋友在街头沿固定路线散步时,三辆未悬挂牌照的汽车,先后朝他驶来,在距离他几米远时又突然调头离开。
虽然不愿过度解读这一经历,但他还是将此事发到了微博上。“如果下一次我倒在了车轮下,我想让大家知道,我绝不是死于普通的交通意外。”
自称“豁出去”了,周文彬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但自从举报之后,家人却无时不刻不在为他担心,“我不是捅了马蜂窝,也不是摸了老虎屁股,我直接把自己送到老虎嘴里了。”
虽然有些怀疑当初的选择,但周文彬觉得,选择微博仍将是他的最终宿命。因为“选择另一种方式,100%会不了了之。”他甚至表示,如果能够有新的证据出现,自己还会重新走上举报路,“不会再去亳州,可能会是合肥或者北京。”
“名人”
被定义为“中国第一”,但他仍认为“微博自首”的惊天之举,亦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因为体制“并没把微博定义为非法,它有合法性、正当性”。
尽管对之前亳州市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并不满意,且“99%的人都说我失败了”,但周文彬感觉,在势力不对等的较量中,能够打平手或就算失败了,自己也和对方“已经扯平了”。“毕竟以我的微薄之力,撼动了单位‘一把手’。”
浸淫二十多年,周文彬其实熟知官场上的“潜规则”与“明规则”。沉浮挣扎,有着文人执拗性格的体制内小人物,仍对这个给了他无尽难堪的环境抱有期许。
“我是体制内的人,就要在体制和法律的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周文彬看来,不能因为个别而否定整个体制,“不能因为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有朝一日,老鼠总会被清除的”。
“有朝一日”何时才会到来?
“不是说你一向组织反映,一叫就灵,问题立马就能解决,这不现实。”周文彬承认,在目前的环境下,通往“有朝一日”之路道长且阻。
但,“除此之外还能另辟蹊径,找到一个其他的维权途径吗?你找不到。找不到的情况下,你就必须依靠它,依靠它你就必须坚定的相信它。”
“有朝一日”到来时,周文彬说他或许会做出很多选择,比如换单位、退休或是辞职。甚至彼时继续呆在现在这个让他无比尴尬的单位,也不是多么坏的选择。
周文彬说:“至少这样,我的心和精神就自由了。”
前提是,“必须把我的事情弄清楚”。
在此之前,他不会离开利辛县国土局“在这棵树上‘吊死’也不足惜”。
我们都知道和官斗最后往往都是自己输掉,因为国家是当官的,我们百姓不过是她们俯视的对象,因此,周文彬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反正你是永远斗不赢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