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共资源“私有化” 酒店霸气何来?
监管“真空”助长公共资源“私有化”
酒店方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山不是酒店的”,“石刻也不是酒店的”,“长廊”也不在酒店的用地范围之内。可是,酒店随意设卡阻挡外来者进入的底气何来呢?职能部门的监管在哪里?
一个私家酒店能够随意圈占公共景区吗?三亚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钟伟松表示,按照手头上的数据查询后显示,规划局并未收到三亚山海天大酒店对此项目的任何报建手续。
其次,酒店能够对公共景观随意进行修建吗?三亚市文体局副调研员李家信表示,如果“长廊”属于人文景观,应属于文物部门监管。而文物部门则表示,这段摩崖石刻并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名单。
更重要的是,公共景观资源的监管到底归谁管呢?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遭遇了一次次的“踢皮球”:三亚市旅游委副主任唐嗣铣表示,旅游部门仅对已经建成并收费的景区点进行行业监管,“长廊”显然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三亚市国土局局长程春满表示,此应属于规划或者住建部门负责,不在国土监管范围之内;三亚市住建局局长苏金明表示,这段“长廊”基本属于景观范畴,也不属于住建部门管理范畴。。
实际上,在海南,不仅仅这一处景观被“私有”。在三亚亚龙湾等地,酒店对海滩均形成了密集的“合围之势”,“私人海滩”等酒店宣传册随处可见。由于大大小小的酒店连在一起,沙滩都被“占领”,普通游客如果不知情,很有可能找不到自由漫步的沙滩,更别提游览所谓的海岸线了。
对此,海南大学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研究所所长王毅武指出,酒店在没有所有权的景观上随意添加岗哨,拒绝游客进入,属于违规操作。尽管很多酒店并未明确禁止游客进入海滩,但合围本身对部分游客来说意味着不可接近,形成客观上的“私有”。他认为,公共旅游资源的“私有化”,很重要的原因,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和不作为。
海南大学副教授赵全鹏表示,公共资源经营性的使用必须通过行政审批、招标和拍卖等方式依法取得,非经营性的使用则应坚守其公益性。
三亚资料介绍:
三亚市位于海南岛最南端,地理坐标位于北纬18°09′34〃~18°37′27〃、东经108°56′30〃~109°48′28〃之间。有大小港湾19个,是中国最南部的滨海旅游城市。其因三亚河(古名临川水)有三亚东西2河至此会合,成“丫”字形,故取名“三亚”。三亚东邻陵水县,西接乐东县,北毗保亭县,南临南海。陆地总面积1919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6000平方公里,人口69万,是一个黎、苗、回、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是海南省南部的中心城市和交通通信枢纽;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开放黄金海岸线上最南端的对外贸易重要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