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称“限娱令”说法不准确

xiaoke| 2011-10-27 0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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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节目创新创优

 

  新闻发言人认为,学习借鉴境外优秀的节目形态,对于我国广播电视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培养队伍、拓宽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意见》指出,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适合中国国情,杜绝格调低下和内容庸俗,防止跟风、抄袭、模仿境外或他台的节目类型。总局将综合调控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的总体数量、题材内容、类别比例等,防止集中引进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一内容的节目形态。

 

  创新是广播电视不断发展的动力,广电总局坚决支持、鼓励和保护节目创新创优。这次加强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强调节目类型多样化,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节目进行总量控制,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就是鼓励创新、保护原创、维护品牌、避免跟风的重要举措。根据《意见》,广电总局每年将评出十大创新创优栏目和十大优秀栏目予以表彰,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可根据节目播出情况,对在导向、内容、格调、形式等方面具有引导性、示范性、创新性的节目以及节目制作人、主持人予以表彰。

 

  不得搞收视率排名

 

  广电总局还透露将建立新的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新闻发言人说,节目评价体系主要涉及收视率数据调查体系和播出机构内部综合评价体系两个方面。一段时期以来,广大群众和广播电视业界对收视率调查数据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导向性提出不少意见,甚至提出质疑。广电总局正在进行深入调查、试点,将通过制定收视率调查服务标准、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新的调查统计体系等手段,来规范收视率调查工作。

 

  广电总局一贯反对唯收视率论。《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意见》明确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目前总局正在制定《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发布,此举将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全面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

 

  ■相关新闻

 

  国台办否认港台艺人受限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其从广电主管部门了解,大陆未改变台湾演艺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政策和规定,一些媒体所谓“限娱令”将限制港台艺人的报道纯属子虚乌有。

 

  ■相关资料

 

  “限娱令”出台理由

 

  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很是担忧,因此,要整治电视娱乐节目是肯定的。

 

  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因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但省级卫视要以新闻立台,娱乐节目过多,会影响新闻立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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