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要跨越三个重要关口
xiaoke|
2011-10-23 08: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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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各界对“以房养老”话题多有讨论,就在本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发展规划,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企业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据报道,中信银行已经在北京等城市试点相关业务,规定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虽然前几年,也有部分地区开展过类似业务,但都因模式不成熟、不完善或申请门槛过高而告终止。如今,北京再度将“以房养老”提上日程,可见这一养老模式不是没有市场,而是还没有探索出一条操作性强、切合广大群众实际的业务模式。
所谓“以房养老”,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自己拥有的房产来负担自己的养老支出,这种养老方式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具体的操作方法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以房养老”的本质是居民依靠房产取得一定的财产性收入,这种所得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政策应予以大力支持;而且,在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的现状下,“以房养老”不失为一个有利于国家发展,改善民生的举措。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以房养老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都是常规的社会保障养老体系之外的一个重要补充,考虑到我国人口多、人均财力不足的国情,大力发展以房养老就显得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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