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项目经理陪领导客户吃饭后脑死亡
丈夫突然离世,易女士很难接受
一38岁项目经理由于其所在公司的一个项目验收,于是陪着领导和客户到酒店去吃饭。不料其在吃饭喝酒后,却倒在卫生间,导致脑部受伤,送到医院救治无效,医生次日宣布脑死亡。
袁斌(化名),38岁,株洲人,国家一级建造师,在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任项目经理。
1月11日中午12点多,袁斌所在公司的一个项目经过验收后,他和公司领导及项目建筑方、承包方、监理等人来到长沙岳麓区湘厨世家吃饭。饭店服务员说,席间,袁斌喝了一瓶啤酒,“我老公素来滴酒不沾,可能有人劝酒。”袁斌妻子易女士说,通过调看酒店监控及询问当班服务员得知,起初丈夫点的是一杯红枣汁。
“具体怎么喝的酒我并不清楚。”易女士说,之后丈夫起身去了卫生间,没想到噩耗发生了。袁斌被隔壁吃饭的人发现倒在卫生间,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11日下午3点多,易女士接到公司电话,对方称丈夫受伤入院,但并未说明伤情,“说让我们明天再去。”放心不下,易女士从株洲坐车赶到长沙,“我老公脑部受伤,人都已不清醒了。”
12日凌晨2点,医院宣布丈夫脑死亡,“顿时天都塌下来了,家里还有9岁的孩子。”易女士哭了。
“我们找公司,公司说不是工伤。”易女士一家不能接受,她认为老公是陪领导吃饭,应该属于工作时间,但公司的说法让她很寒心。
17日,记者和易女士一同来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鉴定工伤需要先陈述事件过程,并填好申请表,再由相关部门出鉴定结果。
17日下午,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称,前几天,岳麓区司法局、辖区派出所、街道等召开了协调会,“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相关部门鉴定,我们主张走法律途径。”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当事人家属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权利。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醉酒或者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本案当事人的情形想认定为工伤难度比较大。
李健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方,如劝酒人、酒店存在过失,可要求其承担一定责任。
38岁项目经理陪领导客户吃饭后脑死亡,但公司表示这不是工伤。目前,此事还在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