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坐视妻子被强奸 丈夫为什么“窝囊”?

xiaoke| 2011-11-09 0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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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杨武并非是第一次和杨喜利打交道,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杨武生活拮据,日子过得紧巴,不敢惹事,一直忍着,勉强活着。杨武说,自己身高不到1米6,“根本不是身高近1米8的杨喜利的对手,何况对方还有凶器和两名同伙”。“如果报警,担心遭到报复”,只能“躲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大气也不敢出”。其实,他也怒火中烧,“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但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纠结中,杨武一次次选择沉默。好在,杨武最终还是报了警,杨喜利已经被警方控制。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杨喜利的亲属轮番上门骚扰,要求撤诉——杨武一家仍然受着暴力威胁。杨喜利的哥哥威胁说杨武“全家可能会死光光”;杨喜利的母亲带着孙儿,拿着状纸,骂上门来。“真是不要脸的女人,勾引我的儿子,还诬告强奸?”对此,杨武选择继续躲闪,被对方一路追骂、吐口水。甚至,因为担心报复,杨武真的去派出所要求民警销案。

 

  从以上情况看,该案的发生,不是因为杨武胆小怕事和“窝囊”,而是人民生存和法治环境的恶劣。正如有评论所说的“联防队员强奸民女街道社区责任难逃”。杨喜利身穿联防队员的制服,以联防队员名义到杨武家闹事,此前还多次闹事,他的行为应当视为一种职务行为,而应当由街道和社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社区必须承担有关领导失于管理的行政责任,承担街道和社区对于雇佣杨喜利疏于管理,而给杨武及其家人带来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如果不能提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议事日程,而单纯指责受害者的“窝囊”,执法犯法现象及杨喜利式的加害人和王娟式的受害人就会不断出现。

 

  新闻链接:

 

  事发后,通过调取嫌疑人与受害人的通话记录及聊天记录,发现杨喜利曾向王娟发过“要强奸她”之类的恐吓性语言;王娟还反映称今年9月初就曾被杨喜利强奸过;在抓获现场,嫌疑人裤子拉链都没来得及拉上,女受害人光着身子等系列证据,足以认定嫌疑人杨喜利有重大作案嫌疑,涉嫌对杨武之妻王娟进行了强奸,杨喜利被抓获当天即被刑拘,案件很快将向当地检察院移交提起公诉。深圳宝安区委区政府对此事作出决定,当地社区治安办主任、联防队长、社区警长等5名负责人被停职。区委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对此事从重、从快、从严惩处,整顿全区联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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