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酒驾撞人:实现社会法治必须从特权开始!
身为警察驾驶警车酒驾撞人,告诉我们法治必须从特权开始。管不住特权,就不可能杜绝官员酒驾肇事,也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法治。时下酒驾已经成为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一大毒瘤,国家也出台新法规严打酒驾行为。然而让老百姓感到焦虑的是,虽然新规已经颁布,但是特权醉驾肇事依旧频频发生。29日河南省汝南县梁祝镇派出所所长王银鹏,因酒驾酿成惨剧。王银鹏驾驶的警车将路边两根电线杆撞倒,致5人死亡3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目前王银鹏已经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这起事件也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官员酒驾事件频发已经成为阻碍法治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法治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小依依与老人跌倒无人搀扶无疑不反应出当前法治的缺陷。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重拾道德信心也需要从最低的法治入手。
目前,公安部已经派出工作组,督查河南警察酒驾肇事案,等待这位酒驾肇事所长的必将是法律严厉制裁。身为人民警察,醉酒之后驾驶警车肇事受罚是咎由自取,但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原因导致该所长一意孤行。首先警车是权利的象征,是很多特权者酒驾的“护身符”。若是没有这辆警车,该所长也能会像很多普通老百姓一样,酒后禁止驾车。
然而身为执法者,又驾驶着警车,特殊的身份让王银鹏无视法规纪律,进而酿成5死3伤的悲剧。然而这起悲剧却再次因为特权而横生枝节,据媒体报道称,事发现场至少有3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另外两辆警车损毁的原因是因为,围观群众不满警方处置方式将2辆警车推倒并打砸。一起交通肇事案,却演变成一场暴力冲突,一切皆因特权二字惹的祸。
媒体报道称,引发民众不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警方没勘验现场就运走尸体,目前警方并没有对此是否属实作出回应。然而混乱的局面并没有停止,记者采访肇事现场时也被扣留。种种现象说明,当地警方处理这起特殊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不妥的行为,公正处理肇事人的同时,也应该追究上述事件,还民众一个公道。
正如媒体评论中指出的那样:“事实上,经验早已告诉我们,身份上的符号意义,往往为解读执法者“知法犯法”提供了一种思路,那便是有些执法者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无约束的特权地带。肇事者王银鹏身为警察驾驶警车,自然也就无惧酒驾被查。
上述的这段话引人发醒,让我们懂得实现社会法治当务之急便是限制特权,特权顾名思义就是超出法规制度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权的存在不单不利于法治建设,同时也是引发法治倒退的导火索。实现社会法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要被敬畏,否则将会形同虚设。管不住特权,就不可能杜绝官员酒驾肇事,也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法治。
新闻回放:警车酒驾撞人 5人遇难
来自汝南县政府网的消息称,事故发生在29日下午2时40分,肇事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两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一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目前,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伤者病情稳定。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据汝南县宣传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肇事者王银鹏为该派出所所长,事故发生时为酒后驾驶。汝南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肇事警察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