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养情妇狠心卖不满一岁的亲儿

recoba| 2011-09-29 1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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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大了什么都有,这年头很多怪事见怪不怪!但是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住在仓山区城门镇的一名父亲,由于包养情妇,为了能和情人长相厮守,竟将不满一年的儿子卖给别人,这良心都到哪去了,连亲儿子都敢卖。

 

  该男子杨某今年42岁,四川人,2006年与妻子张女士来到福州,住在仓山区城门镇。平时,杨某在外打零工,张女士则开了一间杂货店,生活还算过得去。今年2月,张女士产下一男婴。

 

  8月16日,杨某抱着儿子突然失踪。张女士四处寻找,也没找到丈夫和儿子的下落,随后,张女士报警。

 

  安泰派出所的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杨某在外包养了一位四川女子胡女士,经常出没台江某小旅社。民警便与张女士一起来到该旅社,拿出小孩照片让服务员辨认,服务员说,前两天有一名男子抱着照片上的孩子在旅社住过。

 

  随后,民警调出监控录像发现,8月17日,一名男子抱着孩子来到旅社,当晚又与另一名男子走出旅社。张女士认出抱孩子的男子是丈夫的同乡也姓杨,在台江某工地打工。民警来到工地将杨某带回所里,杨某供述了贩卖男孩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张女士的丈夫杨某背着妻子在外包养情妇,每天打工的钱不够情妇的开销。为了能和胡某长期厮守,8月16日,杨某将7个月大的男孩以两万五千元的价格卖给同乡杨某,而杨某又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另一个同乡。在杨某的带领下,民警在晋安区一民房里将孩子的父亲杨某抓获。

 

  随后,民警全力追回被卖掉的男婴。近日,张女士来到安泰派出所,见到失而复得的儿子,痛哭流涕,她非常感激民警。目前,孩子父亲和其同乡杨某因贩卖儿童被刑事拘留,连自己的儿子都能卖,这样的男人还配做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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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情妇 儿子 良心 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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