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家暴妻子杀夫获轻判 公婆谅解替媳妇求情

柒零| 2015-03-08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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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长期受到丈夫家暴,并且在外“养小三”,还闹离婚抛弃孩子等等。32岁的姚某终于忍受不住丈夫的长时间虐待,在其熟睡之时,以铁棍击打后割颈的暴力方式杀死丈夫,之后姚某主动投案自首。这起杀父案近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对“姚某杀人前长期被丈夫家暴,又遭遇对方出轨”等综合考虑和论证后,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五年。

 

3月4日最高法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后,全国范围内首例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且法庭依照《意见》中“严重家暴受害者杀害施暴人可认定情节较轻”的针对性规定作出了从轻判决。

 

在庭上,姚某讲述了自己遭受的最为严重的一次家暴情形

 

32岁的姚某是江西省上饶县人,17岁时认识同在鞋厂打工的方某,与方某同居后怀孕。不想怀孕第二个月,方某就开始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在此后的十多年中,姚某先后为方某生过4个孩子,但拳打脚踢成为家常便饭,方某甚至拎着菜刀追砍她。不但如此,方某还有外遇,当事实被姚某戳穿,反而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以至于一年多后开庭时,姚某头上仍有伤。

 

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17日凌晨,姚某在温州市某鞋厂三楼员工宿舍内,持铁棍猛击方某头部数下,又持菜刀实施割颈,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方某系头部遭棍棒类物体多次打击和颈部遭受长刃锐器多次切割,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左侧颈外动脉破裂大失血而死亡。案发后,姚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姚某的辩护律师曾出具被害人方某父母的“谅解书”。其中写道,方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了第三者,对家庭不负责任。同时,考虑到媳妇为人孝顺、四个孩子年幼,恳请法庭从轻处理。综上,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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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暴 外遇 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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