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整形险毁容 医院称正常现象

柒零| 2014-11-10 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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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解释:红肿属正常的并发症

 

4日上午,该整形医院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孙小姐打完玻尿酸后,出现的面部红肿、口腔溃烂的情况,属于注射之后的并发症,是正常现象,“手术没有失败,医院和医生都不应该承担责任。”当被问到注射之后出现类似情况的几率有多大,该负责人称目前国内业界并没有相关统计,“我们医院成立五六年来也仅出现一两例”。

 

至于玻尿酸的价格为何从8000多元降到2680元,该负责人说这是市场调整的结果,他强调“使用的玻尿酸全部有批号,是经过检测的,绝对没有问题”。

 

“我们医院是很负责的,不然也不会把她送到另一间医院治疗。”该负责人表示,医院会对孙小姐负责到底,待她恢复之后,将免费帮助她“把右脸弄得和左边一样”。但是何时修复则取决于孙小姐的恢复情况,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修复方案也要等专业机构鉴定后再进行。

 

对于孙小姐的情况,院方表示愿意补偿2万元,但遭到了孙小姐的拒绝:“我现在唯一的要求是以后出现后遗症时,院方可以持续提供免费治疗。”

 

律师提醒:整形之前一定要与医院签订书面合同

 

在这起纠纷中,孙小姐告诉记者双方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院方则称双方签有合同,当记者要求查看合同时,遭到了院方的拒绝。

 

对此,广东正大方略律师闫耀起提醒消费者,进行医学整形美容手术之前,除了要查看该机构是否取得具备医疗美容服务范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手术医生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及医疗美容培训或进修合格证等证件,还必须与整形机构签订书面的合同。

 

“合同中要针对整形的部位、使用的主辅材料、达到的效果、事故赔偿等事项作出具体的约定。”此外,他还强调消费者要向整形机构索要、保存好相关收据、发票、完整病历,且双方确认术前照片,以备维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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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象 女子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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