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是被性虐还是卖淫?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近几年来强奸案逐年增加,被害少女的遭遇苦不堪言。近日,深圳17岁少女报案,自称遭性虐待,但是性奴案嫌犯却称17岁受害少女是为钱“卖处”。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呢?
随着嫌疑人陈某的被抓,万科第五园发生的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奸案暂告一段落。不过,昨日,警方称,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其承诺提供9000元给韩某以让她从福建飞来深圳后,他将韩某囚禁2天,后韩某趁其不备逃出。而陈某踏上逃亡路后,利用手机远程端口监控住处,得以躲过便衣蹲守围捕。
受害人福建打“飞的”来深
昨日上午,“深圳微博发布厅”就发布消息,万科第五园非法拘禁和强奸案的嫌疑人陈某已经被带回深圳。记者从贵阳警方获悉,嫌疑人陈某昨日中午被带回深圳,在回深之前,龙岗警方已经对陈某进行讯问并形成了笔录。
记者从龙岗警方得到消息,昨日,龙岗警方迅速叫来受害人韩某核实相关情况,但令人意外的是,韩某对该案件不怎么愿意开口。而此前,根据警方的通报,2月28日17时许,龙岗分局坂田派出所接到事主韩某(女,17岁,湖南人)报警,称其被强奸和非法拘禁,当日警方已经介入展开全面调查,嫌疑人陈某涉嫌非法拘禁和强奸罪。
据龙岗警方介绍,年仅17岁的韩某是湖南人,但在福建的夜场讨生活,后通过福建某交友网“寻找SM”之类的帖子认识嫌疑人陈某,然后乘飞机从福建来到深圳,钱也确认是陈某出的。根据陈某的供述,他以9000元的价格将韩某约到深圳从事某种交易,他认为自己是花钱买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3月12日,陈某在贵阳落网时,在当地警方审讯下,交代了与韩某的交往过程。记者昨日上午获得一份信息,显示出陈某与女事主早在今年的1月份开始认识。当时,陈某在一个网站上发现这样一个帖子:“爷爷重病需要2万元医药费,家庭贫困,为了能给爷爷治病,谁愿意帮我,我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好心人。”留下落款的是一个姓柳的女子(韩某所持有的假身份证件)。
一般网友碰到这种以身相许的帖子,或多或少会疑虑一番。但陈某很快就跟韩某接触上,经过一番嘘寒问暖,陈某陆续向韩某的银行账户存了千余元钱。到今年2月20日左右,陈某表示愿意给韩某2万元钱,韩某则要按照自己所说的献出第一次。双方商量由陈某买飞机票,到深圳后,陈某预先支付9000元,事后支付尾数。至于是否已经给了9000元给韩某,或者韩某到了万科第五园齐云斋后,是否真有交易或者还发生了意外的非法拘禁和强奸行为,因女受害人目前并不愿开口,暂无法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