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产后死亡 新生婴儿被丢医院
7日下午,县卫生局监督支队执法人员一行、医院王副院长、医务科长组织家属方协商,家属方认为是医院诊断和处理有失误,要求赔偿60万元抚慰金,医方王副院长答复给予1万元以内的尸体处理费,当天双方协商未果。
“医院拖延时间,不积极抢救或者转院治疗,所以妻子死亡的责任全部在医院。我们要求医院赔偿各种损失66万元。”张正力称,11月8日上午,医院李院长、王副院长、县卫生局监督支队、家属方共同协商,家属方又提出增加6万元赔偿,合计66万元。
张正力说,11月9日上午10时许,正当家属方向县卫生局申请走司法程序和医疗事故鉴定时,沾益县人民医院李院长、王副院长亲自指挥医院保安人员,强行把死者尸体从医院产床抢走不知去向。这些保安人员还打伤多名亲属,伤者目前还住院治疗。
医院:家属拒绝尸检 医院愿走法律途径
沾益县人民医院的法律顾问晏小兵介绍说,11月5日,患者停经9个月,来到医院就诊,22时产下一个男婴。随后,患者就出现阴道流血,院方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无效。患者在6日凌晨3时12分死亡。院方及时积极地与家属进行谈话和沟通,要求家属将尸体移送到太平间,并对死者做尸检,但家属不同意。院方又将此事汇报到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对死者的病历进行了封存,并且要求家属对死者尸体做尸检,但家属同样拒绝做尸检,也不在病历本上签字。
晏小兵称,到11月9日,由于家属一直将尸体摆放在产房里面,很多产妇不能在医院里面正常生产,开始向各级部门举报投诉,严重地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在汇报到相关部门后,由院方保安人员配合民警,将围堵在产房外面的家属进行了疏通,将死者尸体移送到天平间存放。在移送尸体过程中,医院的一名副院长和三名保安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目前,当地公安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晏小兵解释说,事发后,家属要求院方赔偿66万元,而院方只愿意补偿1万元,双方多次调解也没有结果。医院最后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愿意补偿家属10万元,但家属仍然不同意。“由于家属拒绝做尸检,对患者的死亡原因不清楚,责任不明确。我们希望走司法途径,该医院承担的责任,医院绝不会推诿。”
母亲产后死亡,新生婴儿被丢医院,实在可怜。幸好有医院护士悉心照顾,而母亲产后身亡,此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家属把婴儿“丢”在医院,应不应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