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女童碰破头 医院竟对其查梅毒艾滋
至于为何会给婷婷检查梅毒、艾滋等,张春扬称,这是现在的规定,属于术前常规检查,所有手术之前都必须做。
张春扬解释说,目前,国内的所有医院基本上都有这个规定,因此给婷婷做梅毒和艾滋等项目的检查是按规定处理的,没有不妥。
医院:没违规但行为欠妥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许成说,“小孩子有可能因为母乳或者其它原因感染艾滋,所以医院手术时必须检查到位。如果确实存在问题,负责手术的医生以及手术室都要进行特殊处理,手术完的工具也要进行深埋处理,不能进行消毒重复使用。”
许成表示,如果患者在医院手术时医院没有做到检查义务,事后一旦发现感染艾滋等情况,对双方都不利。
昨晚,许成代表院方给记者发来一份事件说明,承认对婷婷进行了包括梅毒、丙肝、艾滋、乙肝在内的术前常规检查化验。
说明显示:省卫生厅规财处相关负责人2011年6月曾表示,术前查艾滋等病不违规,2005年《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艾滋病也列入其中,至于何种情况需要采取何种治疗或检查,则应该遵循医疗规律。术前医生需要了解患者身体状况,所以艾滋病、乙肝等都必须查。同时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医院术前检查艾滋病、乙肝等,都没有违反医疗规范。
不过院方也表示,给婷婷这样两岁的幼儿术前进行梅毒、艾滋、丙肝检查,从临床表现角度分析,存在欠妥行为。
卫生局:发现问题将处理
事发后,付先生向连云港市卫生局投诉,连云港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郭行玖表示,卫生局也非常重视,昨天上午他已经带人前往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调取了婷婷的住院记录以及相关病历。
郭行玖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邀请专家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两个方面,一是婷婷的伤情到底需不需要住院;二是医院到底存不存在乱检查、多收费的地方。
郭行玖个人认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应该存在一些不该做的检查,虽然单项检查费用并不高,但所有项目加在一起就让患者难以承受。郭行玖称,作为医院主管部门,对此事绝不护短,如果发现问题,一定会严肃处理。
律师:费用应由医院承担
就婷婷一事,记者咨询了连云港市维尔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沛亮,徐沛亮认为,医院在手术前要求病人进行的各种检查,确实对病人的健康有好处,但医院此举也为术后风险做了准备,防止术后患者出现问题,医患双方发生纠纷。
徐沛亮认为,这是医院在为自身保留举证证据,按道理这个费用应该由医院承担,但是医院通过规定将此转嫁到了患者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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