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遭色魔麻醉师猥亵
有人说医生是白衣天使,但是在很多的医患纠纷面前,我们却总是发现都是医院或者医生的错。最近一位女病人去医院做手术,竟然被医生猥亵了,我们去了解一下。
一名漂亮的女病人被麻醉后,还没苏醒,就遭到医生强制猥亵。当时,患者雯雯 (化名)刚接受完手术,迷迷糊糊时,被送到了医院的手术复苏室,而猥亵事件就发生在复苏室内。昨日,记者从厦门法院获悉,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在赔偿给女患者10万元后,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手术后苏醒前 医生猥亵病人
原本想到医院求医治病,但雯雯没有想到,手术后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
事发今年3月19日,受害人雯雯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接受了“宫腹腔镜联合手术”。手术于当天18时50分许结束,随后,麻醉医生潘某在该医院三号楼五楼的手术复苏室内,为受害人雯雯进行麻醉复苏。
在此期间,潘医生趁雯雯仍处于意识恢复阶段,还没有完全清醒状态下,对雯雯实施猥亵行为。
潘医生自己以为,这样的事“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他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了。原来,雯雯苏醒后,发现身体有异样,感觉“不对劲”,于是就报了警。
2012年3月21日,潘医生向厦门市公安局中华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强制猥亵女患者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询问了多位证人,并让法医进行鉴定,开出了《人类遗传学检验鉴定书》。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潘医生的确实施了猥亵行为。
赔偿10万元 还获刑两年多
记者了解到,潘医生是闽南人,今年38岁,大学毕业,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任麻醉医生。
案发后,潘医生的家属与受害人雯雯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雯雯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获赔后,雯雯对被告人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法庭上,潘医生的代理律师为他求情说,他已经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而且又是自首,因此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判缓刑。
但是,法官最终没有同意缓刑。法官认为,潘医生违背妇女意志,在妇女处于麻醉复苏阶段无力反抗的状态下,为寻求性刺激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法官说法 本该救死扶伤却还乘人之危
作为医务人员,本当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他却为一己私欲,乘人之危。
因此,潘医生虽然是自首,也已经作出了赔偿,但是,仍然不能判缓刑。
法官说,这是因为潘医生的“主观恶性大”。他在明知女患者刚接受完手术的情况下,还丧失医德,趁职务之便,对女病人实施猥亵,其主观恶性较大,不适用缓刑。
看了这则报道我想,难道真的是做了律师藐视生命,做了医生漠视人性?随着言论的开放,越来越多男医生在为女患者检查时,被投诉其性骚扰,而真相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男医生素质之低下,心理之变态简直让人难以容忍,慢说其丢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修养,就连最基本的做人尊严也被他自己活活给玷污了。医生本应该是治病救人,结果变成了医生祸害人,这真是医疗行业的奇耻大辱。
但我认为,至少一个清白的女人是不会拿自己的名节来开玩笑的。我不明白怎么搞的,好多医院的妇科和产科大夫都是男医生,女病人进入诊室后,把门一关,拉上帘子,下面的事情病人的家属就不知道了。根据女病人的描述,男大夫一般是冷冷地命令女病人把裤子脱下来,睡到台子上去,把腿张开,其语气不容质疑,不容犹豫,然后就是挽起袖子,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又找来一些冷冰冰的器具,进行探险。女病人几乎是在屈辱,羞耻,无助,任人摆布的状态下,咬牙熬过了难以忍受的妇科检查。
我想告诉这个医生:虽然你不是女人,但是你的老婆是女人,你的亲人有女人,经常有人聊起女病人看病被猥亵的话题,我都想替病人家属抽他们几下,可是,除了立法,我哪抽的过来呢?
说什么男医生已经对女人的所有器官都了如指掌了,看了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居心,也不会有反应了。在男医生眼里,女病人已经和动物没什么区别,可能吗?难道荷尔蒙是废物吗?我们不排斥男医生参与必要治疗,但妇产科的男医生应该止步或者回避!!!
男与女之间的安全距离到底有多大,当女人做常规检查是一定不要存有什么非分之想, 作为医生都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医生眼里都是器官等等调门去树立医生的光辉形象。这让我想到了虚伪这个词儿,亦或者说是道貌岸然。目前,我国很多的医疗机构受制于医务人员设置的限制,或者因为人手不够,或者为了节约资源与成本,往往都是男医生既看男病人也看女病人,没有实现性别上的彻底区分,这就会造成有些妇科性疾病,涉及到女性的敏感部位,如果是男医生接诊的话,难免双方都会遭遇某种尴尬,如果再遇到类似的缺德男医生,女病人可就遭殃了。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各医院有必要将这种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提到改革日程中,另外医疗机构要严把用人关,在医疗队伍建设中,将医德与医术结合起来进行考核,要做到人品不好,医术再高超也不能将其放到医疗岗位上,否则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