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女子刚住院便离奇死亡 医院称无责任
2011年12月31日,家住(陕西)吴起县薛岔乡的蒋晓玲,因有头痛、头晕、无食欲等症状,前往吴起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院经检查确诊其为贫血,并将其收治到吴起县医院。但让家属想不到的是,病人刚住进医院时还好好的,经过两天的治疔反而出现异常,出现大面积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却称没有责任,病人在医院去世正常。
家属:病人入院时好好的,没想到却死亡了
据蒋晓玲的丈夫称:“我妻子是因头痛、头晕、食欲不振等现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往延安市吴起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经该院大夫检查我妻子是贫血,当时医生建议我们住院治疗,我们同意了,于是办理了相关入院手续并开始接受治疗。病人从12月31日入院至1月2日上午还好好的,没想到2日上午换了药后,出现了昏迷、舌头直等症状。后来医院建议给病人做个CT检查一下,当时检查发现病人脑部出现血斑。后在前往延安转院的路上,途经志丹县时,病人再次出现昏迷、停止呼吸等症状。于是,我们便就近将病人拉到志丹县医院进行抢救,经大夫确诊为脑死亡。在志丹县医院病人从2日晚上抢救到5日上午,之后我们再次把病人拉回到吴起县医院。到吴起县医院经多次抢救,病人于6日下午去世。”
“我的儿媳妇是医院害死的,只有24岁,还留下一个刚出生40天的吃奶娃娃,这让我们家可怎么办呀!”死者的公公痛苦地说。
医院:我们没有责任,病人在医院去世正常
1月9日,记者来到吴起县医院进行采访。该院冯副院长告诉记者:“蒋晓玲是12月31日入住我们医院的,入院后经我们检查属于贫血。病人1日至2日在我们医院治疗了2天,2日时病人病情发生变化,经我们医院CT检查病人脑部出现血斑,在转院过程中病人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特殊情况。”
当记者询问医院既然已发现病人脑部有出血点为何不进行抢救而要给病人转院,是否存在失误时,冯院长说:“我认为医院和大夫没有多大责任,都是按程序冶疗的,转院是家属要求的,我们也没办法。至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这要进行医疗鉴定,在没鉴定之前只能认为是医疗纠纷,现在说我们医院和大夫是否有责任我不好说,只能鉴定了才能说。事出了后家属来找我们,我们出于人道考虑,看到这家人也可怜,只是一点补偿,谈不上赔偿。”
当记者问到既然医院没责任,为什么要给钱时,冯院长表示:“现在许多家属都不去鉴定,就和医院纠缠,医院为了息事宁人。我们医院去年有三起类似事情,医院给家属赔偿近80多万,今年也发生了3起类似的事,最后都是给家属赔偿了一点钱了事,这样今年也大概赔了40~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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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anaemia)是指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减少至正常值以下。但由于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的测定技术比较复杂,所以临床上一般指外周血中血红蛋白的浓度低于患者同年龄组、同性别和同地区的正常标准。国内的正常标准比国外的标准略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