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

xiaoke| 2011-12-16 1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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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产妇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内,因各种原因(除意外事故外)造成的孕产妇死亡均计在内。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尹力日前表示,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比1990年下降了66%。

  

 

  2011年12月13日,“白丝带联盟中国行”促进妇幼健康高端沟通会在北京召开。

 

  尹力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提高了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201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13.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比1990年下降了66%。

 

  尹力表示,当前,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既面临城乡、地区、人群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白丝带联盟是一家致力于促进妇幼健康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经在超过152个国家拥有成员机构。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倡导各国政府和组织重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问题。

 

  微微健康网温馨提示:

 

  孕产妇死亡大多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人人都了解可预防或控制并发症的保健方案。所有妇女妊娠期间需要产前护理,分娩期间需要得到熟练医护,分娩后的数周内则需要医护和支持。特别重要的是,所有分娩均由熟练保健专业人员接生,因为及时的处理和治疗关系到产妇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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